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与编号
(一)事项名称:外国人来华邀请
(二)编号: XMFAO35020004-2
二、事项类别
其他权责事项
三、办理机构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四、办理对象
在我市登记注册且具备接受国际学生资格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
五、设定依据
《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校,是指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前、初等、中等教育的学校”;第二章第五条“设区市级公安、外事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政区域国际学生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申请条件
具备接受国际学生资格,且已报厦门市教育局审核同意。
七、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登录http://222.76.242.118:9003/yqh厦门市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信息管理系统,开通系统账户进行网上申请(详见《系统操作说明》)。
温馨提示:1.浏览器推荐IE9级以上、Firefox浏览器;2.为避免无效申请及影响签证获批,建议学校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办理;3.国际学生入境时护照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八、办理材料
1.《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审批表》原件3份
收到预审通过的短信后,登录系统下载审批表,打印后请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 《外国留学生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原件1份。
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
3.国际学生护照个人资料页复印件1份
九、办理流程
(一)学校登录系统http://222.76.242.118:9003/yqh提交申请;
(二)网上预审;
(三)内部审核;
(四)纸质核验、领取结果(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请携带《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审批表》原件3)、《外国留学生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原件1份至市外办办理签发手续)。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不包含补件等所需时间。
十一、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二、联系信息
(一)办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2楼
(二)联系电话:0592-2856140/2856145
(三)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下午 14:30-17: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