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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人才引进计划-湖北省:湖北省政府“编钟奖”

国内人才引进计划-湖北省:湖北省政府“编钟奖”

发布来源: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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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省人社厅 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7-2019年度湖北省政府“编钟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8〕28号)精神,奖励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营造尊重、关心、支持外国专家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外国专家进一步为湖北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7-2019年度湖北省政府“编钟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为促进我省对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倾斜。

(二)重点推荐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制造2025”、“一芯两带三区”、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十大重点产业、带动扶贫脱贫、生态文明建设、传播中国声音等领域作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三)对华友好,在我省艰苦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

(四)拟评选湖北省政府“编钟奖”获奖外国专家15名。各地、各单位推荐候选外国专家不超过2名,上报时请按推荐次序排序。

二、评选程序

(一)逐级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人社部门提出推荐人选,经市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政府“编钟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在鄂企业、科研院所、部属高校和省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的推荐人选直接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及评审。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召开专题评审会评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三)上报审批。将拟表彰对象报省政府审批。

(四)表彰奖励。由省人民政府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颁奖活动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此次表彰评选工作,成立湖北省政府“编钟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外国专家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组织实施。

(二)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各地、各单位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公平、公正,从讲政治高度对推荐的外国专家严把政治关和安全关,经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层层上报,切实把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推荐出来,真正起到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目的。

(三)严肃评选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对象,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地、各单位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1.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政治审查、集体研究等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三份,PDF格式彩色扫描件电子版一份;

2.《2017-2019年度湖北省政府“编钟奖”申报表》(附件1),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三份,WORD格式电子版文档一份,表中所需附件相关电子版文档一份。“专家聘请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准备相关资料。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表达准确、说服力强。推荐候选专家主要贡献(重点是在鄂期间所作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参照主要贡献编写要求和相关模板编写,字数300至800字;

3.《2017-2019年度湖北省政府“编钟奖”申报签章页》(附件2),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三份,JPG或PDF格式彩色扫描件电子版一份。本表应由“专家聘请单位”打印后报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意见和公章齐全方为有效;

4.《2017-2019年度湖北省政府“编钟奖”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3),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三份,WORD格式电子版文档一份;

5.除准备《2017-2019年度湖北省政府“编钟奖”申报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申报单位须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将主要贡献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专家来鄂后解决的问题等。本项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三份,WORD格式电子版文档一份;

6.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还应提供有关报告及批件。本项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JPG或PDF格式彩色扫描件电子版一份。

联 系 人:付 明 熊凡凡

联系电话:(027)87135960 87235687

传 真:(027)87135960 87235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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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30071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