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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人才引进计划-杭州市:杭州市全球引才 521 计划

国内人才引进计划-杭州市:杭州市全球引才 521 计划

发布来源:杭州市政府

目录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3月22日

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中办发[2008]2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大力实施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浙委办[2009]73号)精神,大力引进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和城市国际化战略,加快建设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现就实施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杭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2010年开始,用5年时间,面向全球引进20个以上海外优秀创业创新团队,100名以上带着重大项目、带领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的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简称全球引才“521”计划)。同时,5年内全市引进1500名以上海外留学人员,500个左右的留学人员创业项目。

目前,国内其它各个城市都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千人计划”,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在这样激烈的人才竞争中,要实现这一目标,任务非常艰巨,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杭州不与其它城市比资金、比资助、比待遇,而要与其它城市拼环境,以一流环境吸引一流人才;拼服务,以一等服务赢得一流人才;拼真情,以一片真情留住一流人才。

二、总体要求

(一)解放思想,创新理念。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杭州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杭州第一优势的理念;牢固树立以一流环境吸引一流人才、以一流人才创造一流业绩的理念;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收益率、回报率最高的生产性开发性投入的理念;牢固树立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理念。

(二)大气开放,整体椎进。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上坚持“四个结合”,即坚持发达国家引才与发展中国家引才相结合,国外引才与国内引才相结合,个体引才与团队引才相结合,刚性引才与柔性引才相结合。以“天下人才天下用,天下人才为我用”和“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开放气魄,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按需引进,突出重点。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围绕重点创业项目和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重点企业和重点园区等,大力引进我市“3+1”现代产业体系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增强引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重在使用,以用促引。积极搭建平台、完善扶持政策、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努力把海外高层次人才吸纳到能够发挥其专业和特长的岗位,为他们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更好地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以用好人才来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人才。

三、引才标准

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引进的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本市工作一般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或海外优秀创业创新团队;

(二)适合我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具有创业经验的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或海外优秀创业创新团队;

   (三)在世界500强企业、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2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四)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并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高级专家学者;

(五)我市紧缺急需的其他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可采取个案研究的办法引进。业绩突出的紧缺特需人才,在引才条件上可适当放宽。

四、政策待遇

入选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的人才,可享受以下相关政策待遇:

(一)创业支持。创业项目经评审后,给予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分步落实到位。对特别突出的创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上不封顶”的政策;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对其具有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提供两年期最高500万元的信用担保贷款,并给予两年内实际信用担保贷款额度的50%贴息;有关城区承担相应的资助和贴息经费。鼓励社会投资机构、民营企业对创业项目进行投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先进行跟投。对于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企业产品,优先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优先在西博会、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等展会上设立企业产品专场(专柜)。

(二)财政扶持。创办独立纳税的企业,前三年按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新增部分的地方分成80%返还企业,用于企业在杭继续投资发展。

(三)鼓励再次创业。宽容创业失败者,对首次创业3年内失败的,经评估后再次创业的,可再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资助,并帮助总结经验教训,鼓励创业失败者再次创业。

(四)科研条件。凡承担国家、浙江省、杭州市科扶项目的,经评审,分别给予最高lOO万、50万、30万元的配套资助。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在规定职责范围内,自主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有权决定团队成员的聘任,所聘人员可采取协议工资制,在编制上予以特殊保障。

(五)职称评定。建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可不受资历、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破格评审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入选国家和浙江省“千人计划”人选的,可直接确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聘请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中心等首席教授、首席专家或政府首席顾问等。邀请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规划和重大标准制订、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

(六)居留落户。外籍的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18周岁以下子女,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公安部批准后,由公安机关为其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对尚未获得永久居留证的,可凭《外国专家证》向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凭一、二类申请单位证明,申请2-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具有中国国籍的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定居和落户,并不受住房、年龄和居住年限等条件的限制。

(七)安家补助。给予80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补助,并提供购买一套不低于120平方米的人才专项住房,安家补助费按服务期限逐年到位。携团队来杭创业或工作的,其团队核心成员具有海外博士学位的给予10万元、硕士学位的给予6万元的住房补贴,并可优先申购人才专项住房。凡6个月以下短期来杭工作的,给予提供免费租住一套120平方米以上的高档公寓。

(八)社会保障。按我市现行政策规定参加工作地或落户地组织的各项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权利。用人单位在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基础上,可为其购买商业补充保险。卫生部门将技术、设备一流的医疗单位作为健康定点单位,发放专门的医疗保险证,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并定期开展健康体检。

(九)家属安置。其配偶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其子女无论是否具有中国国籍,均可按照本人意愿,选择当地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就读。当地教育部门要优先为其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十)薪酬待遇。用人单位应考虑引进人才回国(国外)前的收入水平,与本人协商确定。对到企业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可实行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五、工作机制

(一)明确工作职责。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的实施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主要牵头负责制定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计划落实等工作;市人事局主要负责编制年度引才目录和计划、组织开展引才活动、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及指导区、县(市)的引才等工作;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各类科研院所中的重点创新项目、科技成果产业化等人才的引进工作;市经委主要负责相关大企业大集团等人才的引进工作;杭州师范大学和浙大城市学院等高校由本校自行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是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要提供相应的服务和保障,包括提出引才需求、推荐拟引进人选、提供工作平台、安排岗位等。

(二)规范申报程序。(1)用人单位根据自身需求物色引进人选,符合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相应牵头单位提出申报。(2)牵头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提出初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办。(3)市委人才办组织专家对初选人选进行评审,专家直接从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中聘请;对提出的建议人选名单,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4)市委人才办将公示无异议的建议人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5)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批准的名单,由市委人才办批复用人单位。(6)用人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或服务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工作或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7)引进人才到岗后,市委人才办制发“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相关政策,用人单位提供相应配套支持。(8)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也可以通过自荐的方式直接向市委人才办申报,需要以特殊方式引进的人才,由市委人才办商有关部门后按既定程序办理。(9)列入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的人选,优先向国家和浙江省“千人计划”人选推荐;入选国家和浙江省“千人计划”人选的,直接纳入“521”计划人选管理,并享受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确定的相应政策和待遇。

(三)拓宽引才渠道。拓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每年举办浙江杭州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大会,每年组织赴海外招才引智。注重以才引才,充分发挥各类海外侨团、留学人员社团、海外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海外留学人员社团建立紧密型合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团招才引智。每年组织一批海外留学人员团体来杭参加考察、交流洽谈。加强与驻外使(领)馆、留学人员组织及国外中介机构的协作,充分发挥杭州海外人才联络处作用,定期发布人才供需信息和创业项目信息,促进供求对接。加快建立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和留学人员创业项目库。

(四)搭建引才平台。积极筹建余杭仓前浙江企业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基地,充分发挥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作用,把基地建设成为吸纳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平台。加强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园、经济开发区,尤其是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园区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名校名所和大院大所。大力支持杭师大等市属高校提升办学水平。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和浙大、中国美院及在杭国家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合作。充分发挥各类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鼓励企业到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在国(境)外直接聘用海外人才。

  (五)完善服务机制。提供全程“保姆式”的优质服务。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明确职责和专人,协助用人单位为海外高层次人才落实和办理特殊政策,在有关技术职务评审、科技项目资助、奖励申报、投资创业注册登记以及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一站式、个性化、全方位的服务。将入选国家和浙江省“千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列入市领导联系的专家范围,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其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六)营造引才环境。深入实施“环境立市”战略,开展环境差异化竞争,充分发挥杭州环境优势。大力改善绿色生态、空气质量、基础设施、经济水准等硬环境,进一步推进生态城市、健康城市和森林城市建设,实施低碳新政,建设低碳城市;大力改善人文环境、体制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人际环境等软环境,进一步推进与世界各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建设,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杭创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