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六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以“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为统揽,聚焦“高精尖缺”、强化产业引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为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根据省委《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苏发〔2017〕3号)和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关于实施“产业人才高峰行动计划”的要求,按照《江苏省省级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服务专项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苏人社发〔2018〕36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第十六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以下简称“六大人才高峰”)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类别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的范围为在我省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承担项目研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和人才团队。
(一)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重点行业包括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建筑、农业、教育、医药、卫生等7个行业领域。
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10个产业领域。
(二)选拔类别
“六大人才高峰”包含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两个类别,申报选拔条件具体见附件1。
1. 高层次人才。选拔范围为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根据项目在国际国内范围内具有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性、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申报人及成员培养潜力等评价要素,评审确定A、B、C三个层次类别。
2. 创新人才团队。选拔范围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申报受理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所辖范围单位(不含部省属单位)材料的申报受理和审核推荐工作。
(二)省行业(产业)主管部门负责部省属单位材料的申报受理和审核推荐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受理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5个领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受理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3个领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受理医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2个领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受理机械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空天海洋装备等3个领域,省教育厅受理教育领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受理建筑领域,省农业农村厅受理农业领域,省卫生健康委受理卫生领域。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省有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受理申报材料,行业主管部门(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不得受理创新人才团队申报材料。
三、项目资助
2019年“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拟选拔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600个左右。其中高层次人才项目570个左右,创新人才团队项目30个左右。入选资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三分之二。省财政将对入选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给予一定的资助,其中:A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5万元,B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0万元,C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4万元;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的资助金额为20万元。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5月15日前)
申报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公示后,在申报平台填报申报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打印申报材料,提交至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省有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
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的项目,可视具体情况,由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申报,也可联合申报。
(二)初审上报(5月30日前)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的材料,统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材料复审(6月10日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四)专家评审(6月20日前)
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规范程序对申报的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进行集中评审。
(五)拟定资助方案、公示并组织实施(6月30日前)
依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在当年预算安排额度内,拟定项目资助方案,并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实施第十六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通过“六大人才高峰”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190.110.123:5501/ldrc#/6)完成网上申报,未在网上完成申报的,不予参评。各类相关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pdf、jpg或png格式)。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申报表,与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后于5月15日前由申报单位统一提交至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纸质材料须与网络申报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二)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加强项目申报的组织领导,严格申报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切实把好质量关。项目资助资金中的涉企资金要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涉企资金管理信息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办〔2016〕22号)要求,纳入财政涉企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三)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经费的,经查实后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入选“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计划的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的所在单位,应制定包括资金在内的保障计划。
(四)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做好申报宣传工作,及时将申报工作通知到相关单位及个人。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