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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办-德国实习生所需提交材料

广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办-德国实习生所需提交材料

发布来源: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目录

(3) 德国实习生所需提交材料

表 1-入境前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清单提交形式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上传彩色原件
核验并收取原件
 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复印或传真件)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经单位授权部门公章上传至系统。用人单位公章包括法定名称章,以及已在系统授权备案登记的外事、人事部门和劳动合同业务公章。填写的信息注意与上传的附件信息保持一致。
 2德国工商大会驻华机构(包上传彩色原件
核验原件
上传至系统“工作资历证明” 附件中
序号 材料清单 提交形式   
 括中国德国商会和德中工商收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技术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出   
 具的实习确认   
    
  3实习期间的国际医疗保险证明和民事责任保险证明上传彩色原件
核验原件
收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医疗保险证明的保险额度最低 3 万欧元,覆盖医疗和住院费用,即在中国停留期可能产生的治疗费用或运送回国的费用。
   1.应当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   1. 不接收仅为本人声明无犯罪的宣誓性无犯罪记录。2.外交(含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非宣誓性无犯罪记录可直接接收, 无须认证。
   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 
   驻华使、领馆认证。 
  4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传彩色原件
核验并收取原件
2.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公证。 
   3.经常居住地指申请人离开国籍国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国家 
   或地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 
   4.无犯罪记录签发时间应在 6 个月内。 
    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
    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名单,
    可至当地驻外使领馆网站
    查询。可入境前采用承诺制
   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提供入境后将及时体检
  5体检证明上传彩色原件
核验并收取原件
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或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并承担风险的承诺书,或提供境外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入境后申领
   具的体检证明,签发时间均在 6 个月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应补充提交
    中国境内检验检疫机构出
    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
    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
    明书。
   6实习合同(中文)上传彩色原件
核验原件
收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实习合同必须包括以下条款:1.根据其能力、培养目标或职业目标,规定实习生的工作内容安排; 2.实习起止日期;3.实习生在公司或机构的每周最长工作时间;实习合同期限应不长于 6个月。双方公司或机构和实习生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如原件需跨国邮寄提供,可先行提交扫描件进行
序号材料清单提交形式   
实习补助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实习生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清单;适用实习生的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习负责人对实习生的指导要求;暂停或解除实习的方式;允许实习生缺勤的条件;实习生须遵守的公司或机构内部规定(尤其应履行谨慎义务并遵守保密条款)。办理,如确有需要,原件另行补齐。3.上传至系统“聘用合同”附件中。
  7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上传彩色原件
核验原件
收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 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 6 个月。
   8申请人6 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上传彩色原件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面部特征完整,图像清晰, 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JPG 格式,大小 40K-120K 字节之间,不低于 354(宽)*472(高)像素, 不大于 420(宽)*560(高)像素,24 真色彩。  不建议戴帽子或头巾等饰物,如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应确保其不遮挡申请人整个面部。
     9其他材料上传彩色原件
核验并收取原件
决定机构根据要求进行补充提供的材料。委托专门服务机构代办的,需提交用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明确受委托单位及具体受委托人、委托事项,并填写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一人一事一委托。专门服务机构应在“系统”中注册。用人单位自行出具的函件。
备注: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关于文书领事认证规定可查询中国领事服务网(网址:http://cs.mfa.gov.cn),或具体联系相应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人在实习结束后不得办理工作许可延期。若未在实习合同中说明,培养计划应明确实习各阶段的培养详情,包括持续时间、根据实习生本人能力所承担的任务、培养目标和各培养阶段责任人等。德国实习生来华实习停留期不超过 30 日的,无需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实习停留期超过 30 日的(含 30 日), 应在入境 30 日内持 Z 字签证、实习许可或工作许可证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中德青年实习交流计划)。
表 2-入境后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清单 提交形式   
  1申请人所持签证(Z 字或 R 字)或有效居留许可上传彩色原件
核验原件
收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页和入境签章页,或居留许可信息页。护照除遗失等特殊情况外, 需要与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所持护照一致。如不一致,须上传新的护照信息页。
 2体检证明上传彩色原件
核验并收取原件
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签发时间在 6 个月内。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未提供的应提供。
备注:申请人应补充填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中有关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部分信息。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