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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人才引进计划-广东省: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项目

国内人才引进计划-广东省: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项目

发布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目录

广东省引进第三批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工作公告

粤组电传〔2011〕93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大力引进海内外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来粤创新创业,根据《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评审暂行办法》、《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评审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第三批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才重点

  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部署,注重人才成果并举,注重转型升级需要,注重产业化导向,今年重点引进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LED)、新能源汽车、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8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突出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入选后3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系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在2010年1月1日之后。

  团队成员和领军人才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引进后需在粤连续工作时间5年以上,从海外引进的每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从国内引进的人事关系需调入我省的用人单位全职在粤工作。

  (一)创新科研团队

  创新科研团队的申报对象,需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组成(核心成员指团队中承担主要创新科研任务的引进成员,不包括用人单位为团队提供的原有配套人员和已在粤工作人员),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体条件如下:

  1、世界一流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研究方向和项目目标属国际重大科技、重大基础理论、重大应用研究问题前沿,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和一流水平,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明显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拥有坚实的创新基础或充分的产业化准备及广阔的市场前景。团队成员需全部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2、国内顶尖水平、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研究方向和项目目标属国内重大科技、重大基础理论、重大应用研究问题前沿,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拥有国内顶尖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拥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或良好的产业化准备及市场前景。团队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70%以上,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3、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研究方向和项目目标属国内科技、基础理论、应用研究问题前沿,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拥有一定的创新基础或一定的产业化准备及市场前景。团队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二)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的申报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或管理专家;
  2、在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3、担任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
  4、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前两名完成者;
  5、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6、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7、自主创业取得较大效益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首次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1年以上、3年以下,个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开始产业化)。

  三、申报办法

  创新科研团队实行网络在线申报,登录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专项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cxtd.gdstc.gov.cn),进入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申报书》,并按系统要求提交相应部门审核。

  领军人才以纸质材料形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领军人才评审办公室申报。

  具体途径如下:

  (一)市、县(市、区)辖管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由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牵头,创新科研团队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负责上报,领军人才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负责上报;

  (二)省直单位,经省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

  (三)中直驻粤单位,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上报;

  (四)其他非公有制单位,经单位审核后上报。

  四、申报材料

  通过审核的创新科研团队,在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申报书》,并按要求逐级加盖公章,申报书一式15份、附件一式2份、光盘一式2份;领军人才填报纸质《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申报书》一式10份,附件、光盘各一式2份。

  申报材料应按照有关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附件一般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提供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内外任职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荣誉与奖励证书、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股权构成、公司业绩和近年财务报表)等。

  申报领军人才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只需报调动证明、院士证书和简要情况。

  五、支持措施

  经评审入选的创新科研团队可获得省财政专项工作经费资助,其中世界一流水平团队8000万元至1亿元,国内顶尖水平、国际先进水平团队3000万元至5000万元,国内先进水平团队1000万元至2000万元;除省财政投入资金外,珠三角地区和其他地区有关市政府分别按照不少于省财政支持专项工作经费额度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经评审入选的领军人才,由省财政提供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

  入选的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和领军人才,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落户居留、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特定生活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是引进和使用人才的主体,负责提出引进需求、推荐拟引进人选,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提供科研与人力资源成本经费、落实配套政策等具体工作。

  (二)各申报团队和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合理填写申报层次和资助金额。经评审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任意调整研究内容和项目目标。

  (三)已入选我省第一、二批创新科研团队成员和领军人才,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

  (四)本公告中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五)为进一步提高评审的科学合理性,本年度创新科研团队评审增加实地考察评审环节。

  (六)入选的创新科研团队、领军人才,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次我省人才专项资金最高额度的资金资助;要切实履行合同,确保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专心工作。

  (七)各申报团队、个人请密切关注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相关网站发布的评审信息,并提前安排时间,做好参加现场评审的相关准备。

  (八)本次申报自2011年11月15日开始,至2011年12月15日截止(创新科研团队申报应在2011年12月15日17:00前在线提交材料,并于2012年1月10日17:00前提交纸质材料),邮寄申报材料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九)《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评审暂行办法》、《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评审暂行办法》以及申报书的电子文档,可登录广东组织工作网(网址:http://www.gdzz.cn)、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专项信息网(网址:http://cxtd.gdstc.gov.cn)“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专栏、广东省外国专家局网(网址:http://guangdong.caiep.org)“文档下载”专栏下载。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专项办公室

  电话:(020)83163632  83163917  83163919
  传真:(020)83163914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领军人才评审办公室

  电话:(020)83134790  83134786
  传真:(020)83340575

广东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