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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许可什么情况下需要变更?

居留许可什么情况下需要变更?

发布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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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长期呆在中国,和中国公民一样,工作、学习、生活的状态常常会发生变化。对于持居留许可在中国生活的外国人来说,居留许可所包含的登记项目很容易也随之发生变化。当外国人的居留许可上的信息发生改变时,应该怎么办?通过这篇文章,中创侨智小编来就这个问题进行简单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外国人居留证件的登记项目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当上述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外国人都需要提早做居留许可变更手续。

具体哪些情况需要变更?

1.居留许可持有人的居留原因、护照号码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0日内向居留许可签发机关申请新的居留许可。

2.居留许可持有人的地址、就读院校、任职或者就业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在10日内向居留许可签发机关申请变更。

3.从一个城市迁往另一个城市的,可以向迁出地或者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

现在我们都知道变更居留许可非常重要,但很多人可能对于具体应该如何申请居留许可的变更还是一头雾水,下面中创侨智小编就来介绍一下居留许可变更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居留证件原件(已申领到新护照的还须提交旧护照原件);

2.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交1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提交变更居留登记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1) 变更居住地址的,须先更新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

(2) 变更姓名、护照号码等相关护照资料页信息的,先更新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并提交护照签发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变更偕行人的,先更新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如系增加偕行人,还须提交1张申请人与偕行人的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合影照片以及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可由相关的民政、卫生、公安等政府主管部门、公证部门或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系国外机构出具的,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非中文的需提供国内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4) 变更工作单位(就读学校)的,还须提交原工作(学习)居留事由已终止的相关证明;

以上就是中创侨智小编通过多年经验总结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