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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永居审批风向已逐步确立!你还能申请吗?

中国永居审批风向已逐步确立!你还能申请吗?

发布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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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大家都戏称“中国永居卡”是世界上最难拿到的永居卡。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国策和海外人才引进的需求,中国陆续出台了不少与外国人永久居留相关的利好政策,如201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意见》”),2019年8月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12条便利政策》”),逐步为外国人在华居留提供便利。那么今天我们结合上述“意见”与“政策”,再结合2020年司法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以及CNVISA实际协助众多外国籍申请人的实操经验汇总出如下信息,CNVISA从外国人永久居留的申请条件、审批办法等角度,对其中的重点与亮点进行深入解读。为更多想要申请中国永居的外籍人士,提供知识咨询帮助。

一、申请中国永久居留的条件有哪些?

目前可以申请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可概括为四大类,外商投资类、任职工作类、重大突出贡献类、家庭团聚类。除家庭团聚类外,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的,其配偶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同时申请。CNVISA接下来逐一分析:

1、外商投资类: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

根据《办法》,在中国直接投资、满足一定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额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此前,部分城市也就外商投资类永久居留许可申请标准设定了具体标准,如在2019年广东自贸区的外籍投资者,以自然人身份或者通过本人以自然人身份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企业,在广东自贸区内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投资数额合计100万美元(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而CNVISA结合此前的地方实践,认为后续的投资类永居在申请时,全国范围会逐步确立投资数额的标准,并增加满足其他投资情形可以申请的标准,例如投资区域限定、投资数额增加、纳税金额要求以及雇佣中国籍公民数量等事项进一步的要求,CNVISA提醒您,目前如上信息都未做强制要求。可以看出,趋势上会逐步提升申请标准和要求。

2、任职工作类:此类主要针对依法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在满足一定工作年限、居留时间、收入等方面要求,且纳税记录和信用记录良好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下列情形属于“任职工作类”申请者。

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根据《办法》,任职工作类申请人必须满足任职单位类别要求和职位级别要求。在单位类别方面,如在国务院或省级政府、重点高校、执行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特定类型外资企业任职,可符合要求。在职位级别方面,申请人必须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享受同等待遇,可以看出彼时满足条件的申请人较少。

实际上,在《12条便利政策》出台前,已有试点城市放宽政策,打破过去对任职类申请人的任职单位类别要求和职位级别要求,使得引进外籍人才的确定更贴合市场评价和市场需求。《12条便利政策》更是将这一实践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规定中以下两条被认为进一步降低了任职工作类永久居留申请的门槛:

一是“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工资性年收入标准的20%”;

二是“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结合CNVISA实际操作经验不难看出,未来审批方向会在《12条便利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任职工作类永久居留申请的条件,将此前适用于外籍华人的政策推广至一般外国人,增加了以连续工作并实际居住申请的情形,放宽了收入标准和纳税要求的条件。从申请资格这一角度,确实较此前政策较大放宽,CNVISA认为是降低了外籍人申请“中国绿卡”的门槛的。

3、突出贡献类: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CNVISA在实际案例操作的过程中,认为满足重大突出贡献的标准一般有亮点:

· 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包括为中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公益事业发展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为推进中外友好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等;

· 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荐。申请者应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条件。

根据《办法》,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此前实践中,对特殊贡献类申请人的认定,要求申请人在学术、管理或专业技术上有重大、突出贡献,例如,球星马布里曾因对中国男篮的贡献作为这一类申请人申请到“中国绿卡”。《12条便利政策》中也规定,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管理部门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4、家庭团聚类: 针对有家庭团聚需要的外国人,主要包括配偶团聚、子女投靠、投靠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具体而言,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则可进行申请:

· 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 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 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对于配偶团聚需要的外国人,《办法》要求为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而CNVISA根据在实际案例操作中的经验总结认为,未来的审批方向会更看重婚后已在中国境内与配偶共同生活的这五年中的定居意向、家庭经济结构、经济保障等。

二、外国人申请中国永居审批注意事项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移民管理局可以取消其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同时收缴其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者宣布作废。

(一)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

(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

(四)未经批准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三个月或者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一年的。

目前,中国永居的审批由受理机关自受理起3个月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审核机关。审核机关2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报移民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移民局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移民局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对申请换发和补发证件的,受理机关完成调查工作后将符合条件的报审核机关,审核机关完成审核工作后报移民局审批。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6个月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CNVISA提醒您,目前中国永居的审批不受配额限制,但是未来,随着申请人数的增多,不排除会像众多海外移民国家一样引入定额审批制度,实现人员数量合理调配。

三、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享受哪些待遇?

首选,对批准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将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凭中国永居卡在中国生活无疑会更加便利。CNVISA提醒您,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外国人获得永久居留证件的,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相关待遇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另外办理签证等手续;

2、就业无需申请获得工作许可;

3、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

4、依法购买住房;

5、参加社会保险、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

同时,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还享受其他便利和“人性化”政策,甚至未来持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在出入境时,可以从中国公民专用通道通行。随着中国外事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相信只会越来越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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