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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办-外籍高校毕业生、外国实习生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程序

广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办-外籍高校毕业生、外国实习生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程序

发布来源: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目录

2. 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境外外籍高校毕业生、法国及德国实习生参照境外新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流程进行申请。

①入境前申请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A.网上申请。

用人单位在“系统”中提出申请(首页左侧目录树选择“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入境前)”模块,右侧选择“C 其他外国人员”模块)。

a.在线填写。

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和用人单位的聘用相关信息,填写信息必须与附件材料信息一致。学历填写学士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下学历只需填写最高学历),工作经历填写毕业后或近十年至今的连续工作经历(含待业)。填写完成后,打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申请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

b.上传材料。

按相应业务的表 1 材料清单逐一上传,所有材料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上传至对应附件栏中。

B.网上预审。

受理机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正补齐事项;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 预审通过。

C.受理。

受理机构预审通过后直接受理。

D.审查。

受理后决定机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材料受理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审查不通过的,退回用人单位并说明原因,用人单位按说明要求进一步提交补充材料再次提交申请(受理时间重新计算)。

E.决定。

决定通过的,系统将自动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并通过网上系统信息交换至外交部门(驻外使、领馆),用人单位可在系统用户端自行下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并发送给申请人。申请人凭《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其他办理签证所需材料到所选定的驻外使、领馆办理Z 字签证入境。

②入境后15日内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A.网上申请。

用人单位在“系统”中提出申请(首页左侧目录树选择“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入境后)”模块)。

a.在线填写。

准确填写Z字签证相关信息。

b.上传材料。

按相应业务的表 2 材料清单逐一上传,所有材料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上传至对应附件栏中。

B.网上预审。

受理机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正补齐事项;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 预审通过。

C.受理。

预审通过后,用人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收取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请参考“材料清单”中的提交形式)至受理机构进行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受理,受理机构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需补正的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补正后予以受理。

D.审查。

受理后决定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审查不通过的,退回用人单位并说明原因,用人单位按说明要求进一步提交补充材料再次提交申请(受理时间重新计算)。

E.决定。

决定通过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系统显示“证件信息已查验”,用人单位即可到受理机构领取证件。

F.取证。

以下任一方式取证均可。

a.申请人或用人单位经办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携带《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至受理机构领取证件。

b.申请邮政速递送达。用人单位在网上提起申请时提出邮政速递需求,决定通过后,受理机构将所申请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件邮寄给用人单位(邮费到付)。

温馨提示:受理机构或审查机构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并退回的,用人单位应尽快按退回的提示一次性完善申请材料并重新提交审核。届时受理时间将重新计算。

(2)在中国境内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毕业一年以内的外国留学生,持有效居留许可的,参照境内许可申请程序办理。

用人单位申请时,除在“系统”选择“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模块外,其他流程与本指引上述入境后申请流程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