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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办指引-申请人才分类标准

广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办指引-申请人才分类标准

发布来源: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目录

四、人才分类标准

申请人除了需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人才标准之一:

(一)外国高端人才(A 类)

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85 分及以上)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才无数量限制,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资历限制, 许可期限一般不超过 5 年,许可申办享受绿色通道。

(二)外国专业人才(B 类)

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 2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计点积分 60 分及以上,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其他外国人员(C 类)

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严格限制数量。

以上分类详见附录 1《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