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工签 | 人才引进 | 永居绿卡 | 政策咨询

>
>
吉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吉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目录

吉林省外事办公室(吉林省港澳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省外事、港澳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督促检查全省外事、港澳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管理全省外事、港澳工作;处理外事、港澳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办理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外事、港澳工作的请示报告事项。

  (三)负责掌握周边及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情况,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掌握外国人、港澳同胞在省内活动的总体情况和趋势,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访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来我省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负责来我省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相关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统筹办理省级领导参加涉外公务活动事宜,指导全省涉外礼宾工作。

  (五)负责全省因公出国(境)、邀请外国人来访等事项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我省公民在国(境)外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涉外突发案件;负责处理全省的政治性涉外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我省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省内的涉外刑事和民事案件。

  (七)承办外交部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以及有关国际交流员、研修员的选派工作。

  (八)负责全省边界、边境管理工作;负责与邻国勘界、边界联合检查工作;授权负责或承办边界工程、作业项目的审批、审核工作;负责全省边界、边境涉外事务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口岸涉外事务。

  (九)指导省及市(州)与外国友好城市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全省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开展全省对外民间友好交往活动。

  (十)负责与香港、澳门地区的工作联系;负责管理全省涉港澳事务工作;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并制定政策;开展与港澳地区的交流合作。

  (十一)根据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外事、港澳方面的对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定本省的重要涉外报道和稿件以及对外表态口径。

  (十二)负责承办国(境)外捐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外国留学生、实习生的涉外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技术、人才、资金、智力的引进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省各市(州)及省直部门和单位外事、港澳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全省外事、港澳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协助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相关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十五)承担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和省处理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完成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等国家对口部门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处室及职能

  (一)省委外办秘书处。负责处理省委外事办日常工作。

  (二)秘书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文秘、档案、督办、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审核、相关公文办理;负责机关财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负责与市(州)、县(市)外事机构的协调工作。

  (三)亚洲处。负责全省与朝鲜、日本、韩国的外事往来和友好交往及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负责三国友好城市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同三国开展交流与合作并负责有关调研工作。

  (四)欧美处。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欧洲、美洲、大洋洲、非洲国家重要外宾;负责与欧洲、美洲、大洋洲、非洲国家和地区的外事往来和友好交往、友好城市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同欧洲、美洲、大洋洲、非洲各国开展交流与合作并负责有关调研工作。

  (五)东欧中亚处。负责接待来访的东欧、中亚各国及蒙古的重要外宾;负责与东欧、中亚各国及蒙古的外事往来和友好交往、友好城市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同东欧、中亚各国及蒙古开展交流与合作并负责有关调研工作。

  (六)综合调研处。调查研究全省外事、港澳工作情况,制定相关规划;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向上级领导机关上报信息、请示和报告的草拟工作。 

  (七)涉外管理处(领事一处)。负责外国驻华使领馆来访人员的接待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外刑事和民事案件;负责协调处理全省出国人员在国(境)外的突发案、事件;负责我省公民在海外的正当、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承担省处理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相关工作;负责有关涉外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

  (八)边境工作处。负责全省边界、边境管理工作;负责与邻国勘界、边界联合检查工作;负责全省边界工程、作业项目的审批、审核工作;负责全省边界、边境涉外事务的归口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边界、边境涉外事务。

  (九)港澳工作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港澳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拟定有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归口管理全省涉及港澳事务工作;负责与港澳特区政府官员、相关部门和各界知名人士的联系和交往,促进吉林省与港澳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开展港澳工作有关调研。

  (十)驻京签证处。负责吉林省与外国驻华使馆、代表机构和中直外事、港澳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办理吉林省因公出国人员签证等有关事宜。

  (十一)礼宾新闻处。负责副省级以上领导出席外事活动的审核、协调、呈报工作;指导全省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工作;协助宣传部门做好大型外事活动中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外国记者及驻华新闻机构来我省采访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邀请国外副部级以上官员来访及在省内召开国际会议的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网站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十二)人事处。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开展面向全省外事、港澳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负责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及国际交流员、研修员等的选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全省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行政审批办公室(领事二处)。负责全省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管理;受理、审批、审核全省(不含具有出国任务审批权单位审批范围)因公出国(境)团组;颁发、收缴和管理全省因公护照、港澳通行证;APEC商务卡的审批、申报;申办外国签证;办理持公务护照来访的外国人签证延期和居留登记;审批外国留学人员来华;办理、代办领事认证。

  (十四)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人姓名:蒋延辉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300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电话:88905587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网址 : http://wb.j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