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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高端人才便利措施

外国高端人才便利措施

发布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目录

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以及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注销的,提供如下便利措施:

1.受理机构网上预审通过的直接受理,给予受理电子回执单。申请人入境前不需提供纸质材料进行核验;

2.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高端人才,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 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

(1)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2)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

就认定标准的,工作资历证明采用承诺制;

4.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1)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2)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3)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4)创新创业人才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采用承诺制;

5.无犯罪记录证明采用承诺制;

6.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可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7.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注销申请的,决定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8.可给予最长期限达5年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符合条件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可享受以上便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