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所需材料
(1) 外籍高校优秀硕士毕业生所需提交材料
在境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毕业一年以内的外籍毕业生入境前按下表1提供材料,入境后15日内再按下表2提供材料;在中国境内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毕业一年以内的外国留学生提供下表1+表2的全套材料:
表1-入境前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清单 | 提交形式 | 要 求 | 备 注 |
1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 √ 上传彩色原件 √ 核验并收取原件 | 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经单位授权的部门公章上传至系统。 | 用人单位公章包括法定名称章,以及已在系统授权备案登记的外事、人事部门和劳动合同业务公章。填写的信息注意与上传的附件信息保持一致。 |
2 | 履历证明(简历) | √ 上传彩色原件 √ 核验并收取原件 | 包括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兼职经历等。 | 作为“工作资历证明”材料上传至系统相应附件项。 |
3 |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 √ 上传彩色原件 √ 核验原件 √ 收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 应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港澳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获得的,应经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或经所在地区公证机构公证。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仅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原件。4.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或具备我国相应准入类职业资格的,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或职业资格证明。 | 如申请人已取得相关学位(学历),但证书仍在办理过程中,可由所在学校出具情况证明材料,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 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
4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 上传彩色原件 √ 核验并收取原件 | 1.应当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国驻 | 1.不接收仅为本人声明无犯罪的宣誓性无犯罪 |
序号 | 材料清单 | 提交形式 | 要 求 | 备 注 |
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在港澳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公证。经常居住地指申请人离开国籍国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犯罪记录签发时间应在 6 个月内。 | 记录。2.外交(含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非宣誓性无犯罪记录可直接接收,无须认证。 | |||
5 | 体检证明 | √ 上传彩色原件 √ 核验并收取原件 | 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或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签发时间均在 6 个月内。 | 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名单,可至当地驻外使、领馆网站查询。入境前可采用承诺制(提供入境后将及时体检并承担风险的承诺书,或提供境外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入境后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应补充提交中国境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 |
6 | 聘用意向书或聘用合同 | √ 上传彩色原件 √ 核验原件 √ 收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聘用意向书或聘用合同应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不得涂改。应当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薪酬、来华工作时间、职位、盖章页(签字)等必要内容。 | |
7 | 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 √ 上传彩色原件 √ 核验原件 √ 收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 | 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 6个月。 |
8 | 申请人6 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 √ 上传彩色原件 | 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面部特征完整,图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JPG 格式,大小40K-120K 字节之间,不低于354(宽)*472(高)像素,不大于420(宽)*560(高)像素、24 真色彩。 | 不建议戴帽子或头巾等饰物,如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应确保其不遮挡申请人整个面部。 |
9 | 其他材料 | √ 上传彩色原件 √ 核验原件 √ 收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聘用原因报告用人单位在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面向国内劳动者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满 30 天的证明。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证明(境外高校外籍毕业生可免除)和成绩证明(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百分制,其他分制换算成百分制处理)或 B+/B(等级制)以上。境外合同提供者需提交在中国境内获 |
序号 | 材料清单 | 提交形式 | 要 求 | 备 注 |
取的服务合同(应当包括合同双方主体、工作地点、合同服务内容、申请人岗位及工作内容、在华工作期限、签字页)。5.委托专门服务机构代办的,需提交用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明确受委托单位及具体受委托人、委托事项,并填写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一人一事一委托。专门服务机构应在“系统”中注册。 |
备注: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国籍变更的,应重新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关于文书领事认证规定可查询中国领事服务网(网址:http://cs.mfa.gov.cn),或具体联系相应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境外合同服务提供者指在中国境内无商业存在(即法律实体),但在境外从事实质性商业活动的境外企业的员工,为履行雇主从中国境内获取的服务合同,进入中国境内提供临时性服务,期间报酬由境外雇主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与所提供服务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服务提供者数量根据合同规定的要执行的任务大小决定。 |
表 2-入境后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清单 | 提交形式 | 要 求 | 备 注 |
1 | 申请人所持签证(Z 字或R 字) 或有效居留许可 | √ 上传彩色原件 √ 核验原件 √ 收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页和入境签章页,或居留许可信息页。 | 护照除遗失等特殊情况外, 需要与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所持护照一致。如不一致,须上传新的护照信息页。 |
2 | 聘用合同 | √ 上传彩色原件 √ 核验原件 √ 收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地点、内容、薪酬、来华工作时间、职位、盖章页(签字)。 |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未提供的应提供。 |
3 | 体检证明 | √ 上传彩色原件 √ 核验并收取原件 | 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签发时间在 6个月内。 |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未提供的应提供。 |
备注:申请人应补充填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中有关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部分信息。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