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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签政策

免签政策

发布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

目录

以下内容均来源于中国领事服务网和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免签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行前进一步咨询相关中国驻外使领馆或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

  最近更新时间:2024年6月。

  中国驻外使领馆联系方式请查阅各馆网站,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政务服务平台24小时服务热线:+86-12367(提供中文普通话、广东话和英语服务)。

目录

一、国别免签

  (一)单方面免签

  (二)互免签证

二、过境免签

  (一)24小时过境免签

  (二)72/144小时过境免签

三、区域性入境免签

  (一)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

  (二)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桂林144小时免签

  (三)邮轮入境15天免签

  (四)海南入境30天免签

四、其他免签情形

  (一)持外国人居留许可

  (二)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持APEC商务旅行卡(含虚拟卡)

五、口岸签证

一、国别免签

  (一)单方面免签

      1、文莱免签

      持普通护照的文莱公民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签从中国对外开放口岸入境。以下情形需事先办妥签证:持普通护照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预计停留期限超过15日;持普通护照来华学习、工作、官方访问、定居、采访。

      2、试行对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马来西亚6国免签

      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签入境。上述国家不符合免签条件人员仍需在入境前办妥签证。

      3、试行对瑞士、爱尔兰、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6国免签

      自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11月30日,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签入境。上述国家不符合免签条件人员仍需在入境前办妥签证。

      4、试行对新西兰、澳大利亚、波兰3国免签

      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签入境。上述国家不符合免签条件人员仍需在入境前办妥签证。

      5、延长试行对第2、3项12国免签

      延长对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马来西亚、瑞士、爱尔兰、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12个国家免签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签入境。不符合免签条件人员仍需在入境前办妥签证。

      ■常见问题解答

      问:外国人适用免签政策来华是否需要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提前申报?

      答:符合条件的外国人适用免签政策来华无需事先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报。

      问:中国边防检查机关是否及如何核查来华事由?入境时除护照外是否需携带其他材料?

      答:来华事由符合免签政策规定的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或过境的外国人,经中国边防检查机关依法查验准许后入境;对来华事由与免签政策规定事由不符或具有其他法定不准入境情形的外国人,边防检查机关将依法作出不准入境决定。建议携带邀请函、机票酒店订单等与来华事由相符合的证明材料。来华工作、学习、采访报道等人员不属于免签范围。

      问:未成年人适用免签政策来华是否有特殊要求?

      答:未成年人与成年人适用免签政策来华条件相同。

      问:对入境证件种类及有效期是否有要求?

      答:外国人需持有效普通护照来华,有效期须满足在华旅行需要。持旅行证、临时或紧急证件等普通护照以外证件的外国人不适用免签政策来华。

      问:15日停留期限如何计算?

      答:符合免签来华条件的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可连续停留至第15个自然日24时。

      问:是否可以从非国籍国出发?

      答:符合免签来华条件的外国人可从中国境外任何国家(地区)出发。

      问:是否适用于除航空以外的其他入境方式?

      答:单方面免签适用于所有对外国人开放的海陆空口岸(法律法规或双边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乘自备交通工具来华,还应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自备交通工具进出境等手续。

      问:旅游团组能否适用免签入境?

      答:符合免签来华条件的外国人,无论是参加旅游团组,还是个人旅游,都可适用免签政策入境。

      问:如在华停留期限超过15日,是否可办理延期?

      答:外国人如拟在华停居留超过15日,应事先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与来华事由相符的签证。如适用免签政策入境后因合理正当事由需继续在华停留的,应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停居留证件。

      问:是否可以多次入境,对入境时间间隔是否有要求,是否有免签次数、总停留天数限制?

      答:外国人如符合免签来华条件,可多次适用免签政策来华,目前对免签次数、总停留天数暂无限制,但应注意不得从事与入境事由不符的活动。

      如有需要,请进一步咨询相关中国驻外使领馆。

  (二)互免签证

      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或达成的双边协定或协议,部分国家符合特定条件人员来华可免办签证。请(点击此处查阅)中外互免签证协议一览表。

      ■常见问题解答

      问: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互免签证协定规定,符合免签条件的外国公民可“每180日内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如何理解和计算?

      答:“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是指,外国人从任意自然日向前溯及的180日内,在华停留不超过90日,该90日不包含持用签证、居留证件等签证证件以及持用APEC商旅卡在华停居留的时间。如入境时溯及的180日内免签停留时间累计已满90日,不允许免签入境;累计不满90日,但剩余停留时间不足30日的,本次免签停留不得超过剩余的免签停留时间。

      问:与我互免签证国家的外国公民免签入境后,经边检机关查验盖章的护照遗失,能否持用该国驻华使馆签发的紧急旅行证件直接出境?

      答: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互免签证协定中均明确规定了适用的证件类别,通常为护照,部分协定也包含临时旅行证件等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外国公民持用协定规定的国际旅行证件免签入境后所持证件遗失的,如补办的证件属于互免签证协定中规定的证件类别,可凭补办的证件在免签停留期内正常出境;如超出免签停留期,或补办的旅行证件不属于协定规定的证件类别,仍需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妥停留证件,并在停留证件准许的停留期内出境。

      问:与我互免签证国家的外国公民免签入境后,如需在免签停留期届满后继续在华停留,该怎么办?

      答:与我互免签证国家的外国公民免签入境后,应当在免签停留期届满前出境。如因紧急事由或不可抗力等原因确需在华继续停留的,应在免签停留期届满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停留手续。

      问:与我互免签证国家的外国公民免签入境后,是否需要办理住宿登记?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根据上述规定,与我互免签证国家的外国公民免签入境后,须依法办理住宿登记。

      外国公民在入境中国时填写的“外国人入境卡(ARRIVAL CARD)”,已将外国人办理住宿登记事项在“重要提示”中以中英文方式予以告知,请按照相关提示依法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中国移民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已进一步简化登记项目,并将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简化登记申报方式,提升外国人在华便利度。

      如有需要,请进一步咨询相关中国驻外使领馆或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政务服务平台24小时服务热线:+86-12367(提供中文普通话、广东话和英语服务)。

二、过境免签

   过境免签是指外籍人士依据过境国的法律或有关规定,从一国经转某国前往第三国时,不必申请过境国签证即可过境,并可在过境国进行短暂停留的政策。外国人过境免签政策是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签证政策,也是中国免签制度中的重要制度设计,除24小时过境免签外,中国过境免签政策还有72小时、144小时过境免签的制度安排。

  (一)24小时过境免签

      外国人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可免办签证;

      外国人持联程客票免签过境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但需离开口岸,应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入境许可。

      外国人持联程且已订妥联程座位的机票,在24小时内乘坐民航飞机过境我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可免办过境签证,但须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入境许可。

      申请临时入境许可的外国人,应当提交有效护照(包括因公护照和普通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联程客票等材料,填写临时入境外国人入境卡,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询问。

      具有以下情形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不予签发临时入境许可:

       ——所持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不足3个月;

       ——曾被中国签证机关拒发签证;

       ——五年内在中国有非法出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记录;

       ——两年内在中国有违反住宿登记规定行为且情节严重;

       ——具有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准入境情形的。

      目前,中国对外开放的航空口岸都可以办理24小时过境免签。

      外国人临时入境后,遇突发疾病、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超过临时入境许可期限停留的,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停留证件。

      对临时入境后超过临时入境许可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证件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或地方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

      自2024年1月11日起,外籍人员在北京首都、北京大兴、上海浦东、杭州萧山、厦门高崎、广州白云、深圳宝安、成都天府、西安咸阳9个国际机场,推行24小时直接过境旅客免办边检手续。对于持24小时内国际联程机票,经上述任一机场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出入境旅客,可以免办边检手续,直接免签过境。

      如有需要,请进一步咨询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政务服务平台24小时服务热线:+86-12367(提供中文普通话、广东话和英语服务)。

  (二)72/144小时过境免签

      目前,中国长沙、哈尔滨、桂林等3个城市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广州、深圳、揭阳、沈阳、大连、青岛、重庆、成都、西安、厦门、武汉、昆明等20个城市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以下54国公民:

欧洲申根签证协议国家(26个):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克罗地亚、挪威
欧洲其他国家(14个):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波黑、黑山、北马其顿、阿尔巴尼亚、摩纳哥、白俄罗斯
美洲国家(6个):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
大洋洲国家(2个):澳大利亚、新西兰
亚洲国家(6个):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

      持有能证明本人国籍身份的有效护照(包括因公护照和普通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符合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入境条件,且持有72/144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联程客票或相关证明,填写临时入境外国人入境卡,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询问。

      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人,可向中国实施72/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城市的口岸边防检查机关提出办理过境免签申请。

      对具有以下情形的外国人,中国移民管理部门将不予提供72/144小时过境免签的便利:

       ——所持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不足3个月;

       ——曾被中国签证机关拒发签证;

       ——五年内在中国有非法出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记录;

       ——具有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准入境情形的。

      此外,对于国际航行船舶的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不适用本政策。

      外国人免签过境停留期间,可从事旅游观光、商贸洽谈、访问交流和探亲访友等短期活动。同时,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规定,注意:

      不得超出准许停留的区域范围和时限。

      停留期从入境次日零时起计算。以144小时过境免签为例,旅客1月1日入境中国,停留期从1月2日零时起算,最多可在免签停留区域内停留6天,1月7日24时前须离境。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按期离境、确需继续停留,或需要超出限定区域范围活动的,应提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停留证件,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根据停留事由签发相应停留证件。

      依法办理住宿登记

      在旅馆住宿的,应按照旅馆业管理规定办理入住登记;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住宿的,应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对超出停留区域范围或者时限,从非指定过境口岸出境的,以及未依法办理住宿登记的免签过境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或地方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

      ■常见问题解答

      问:符合72/144小时过境免签条件的外国人,如何申请过境?

      答:符合条件的旅客向值机的交通运输工具工作人员出示有效出入境证件和72/144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的联程客票即可,承运的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将按规定在抵达上述口岸前向边检站申报。边检站经核查准许后,将为其办理72/144小时过境免签相关手续。

      问:入境时没有买好出境的机票,计划先入境后再买72/144小时内出境前往第三国的机票,是否适用此项政策?

      答:不可以。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申请72/144小时过境免签时,必须持有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联程机票,即在其入境前必须已买好出境时的机票。因此对未订妥72/144小时联程机票的外国人,不适用此项政策。

      问:从某一国家或地区来中国实行72/144小时过境免签的城市,已订妥确定日期和座位的72/144小时内返回其来自国或地区的机票,是否适用此项政策?

      答:不可以。根据规定,72/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针对外国人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所以出发地和目的地所属国必须不同。比如,从美国纽约过境北京返回美国洛杉矶,不适用此项政策。


省(区市)
地区
适用
城市
适用
口岸
停留
范围

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01湖南省湖南长沙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湖南省
02黑龙江省黑龙江哈尔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哈尔滨市
03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桂林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桂林市
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01京津冀区域北京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京津冀区域
联动实施144小时
过境免签政策对符合政策
适用条件的外国人可自
京津冀区域内
任一适用政策
口岸入境在
北京天津河北
三省(市)停留
不超过144小时并自
京津冀区域内
任一适用政策
口岸出境
02北京大兴国际机场
03北京西客站
04天津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05天津国际邮轮母港
06河北石家庄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
07河北秦皇岛秦皇岛海港
08江浙沪区域上海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江浙沪区域
联动实施144小时
过境免签政策对符合政策
适用条件的外国人可自
江浙沪区域内
任一适用政策
口岸入境在
上海江苏浙江
三省(市)停留
不超过144小时并自
江浙沪区域内
任一适用政策
口岸出境
09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10上海海港口岸
11上海铁路口岸
12江苏南京南京禄口国际机场
13浙江杭州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14浙江宁波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15广东省广东广州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东省对符合政策
适用条件的外国人可自
广州深圳揭阳
任一空港口岸入境在广东省停留
不超过144小时并自
广东省具备
客运功能的32个
对外开放口岸出境
16广东深圳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17广东揭阳揭阳潮汕国际机场
18辽宁省辽宁沈阳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辽宁省对符合政策
适用条件的外国人
可自
沈阳或大连
任一空港口岸入境
在辽宁省停留
不超过144小时
并自
沈阳或大连
任一空港口岸出境
19辽宁大连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
20山东省山东青岛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山东省
21青岛海港口岸
22重庆市重庆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重庆市
23四川省四川成都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成都市乐山市德阳市遂宁市眉山市雅安市资阳市内江市自贡市泸州市宜宾市
24陕西省陕西西安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西安市咸阳市
25福建省福建厦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厦门市
26厦门海港口岸
27湖北省湖北武汉武汉天河国际机场武汉市
28云南省云南昆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昆明市
广东省具备客运功能的32个对外开放口岸
航空口岸5个
白云机场口岸、深圳机场口岸、梅州机场口岸、湛江机场口岸、揭阳潮汕机场口岸
铁路口岸4个
广州天河铁路口岸、东莞铁路口岸、佛山铁路口岸、肇庆铁路口岸
公路口岸8个
深圳沙头角口岸、文锦渡口岸、皇岗口岸、罗湖口岸、深圳湾口岸、福田口岸,珠海拱北口岸、横琴口岸
港口口岸15个
广州港口岸、南沙港口岸、莲花山港口岸、蛇口码头口岸、深圳机场配套码头口岸、九洲港口岸、湾仔口岸
万山港口岸、斗门港口岸、江门港口岸、鹤山港口岸、佛山高明港口岸、容奇港口岸、中山港口岸、东莞虎门港口岸

      如有需要,请进一步咨询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政务服务平台24小时服务热线:+86-12367(提供中文普通话、广东话和英语服务)。

三、区域性入境免签

  (一)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

      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港澳地区的外国公民经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2人或2人以上),由香港、澳门进入大湾区内地9市和汕头市旅游,持普通护照允许免办签证入境并停留144小时。活动范围为广州、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和汕头市,入出境口岸为上述10个城市的对外开放口岸,停留时间不超过144小时(6天),采取团进团出方式。其中,前往汕头旅游的,只能从汕头入出境,活动范围不超过汕头市。持外交、官员等因公护照的外国人不适用。

      如有需要,请进一步咨询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政务服务平台24小时服务热线:+86-12367(提供中文普通话、广东话和英语服务)。

  (二)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桂林144小时免签

      自2015年5月28日起,东盟10国(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新加坡、文莱、菲律宾)旅行团(2人或2人以上),经境内有相应资质(由广西桂林市旅游主管部门审定)的旅行社组织接待,可由桂林机场口岸免办签证入境出境,活动范围为广西桂林市域,停留时间不超过144小时(6天),采取团进团出方式。

      如有需要,请进一步咨询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政务服务平台24小时服务热线:+86-12367(提供中文普通话、广东话和英语服务)。

  (三)邮轮入境15天免签

      上海邮轮入境15天免签

      自2016年10月1日起,外国旅游团(2人或2人以上)经境内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组织、接待并从上海邮轮口岸整团入境免办签证,旅游团须整团随同一邮轮行程活动并出境。活动范围为上海市和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等沿海邮轮靠泊港口所在城市、港口周边城市(本省级行政区域内)以及北京市,在华累计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

      邮轮入境免签外国旅游团游客在国内因不可抗力或人道等原因,需要在国内停留超过停留期的,应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停留证件;因疾病、奔丧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特殊原因需紧急分团离境,可持接待社出具的证明函件和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入境时持用证件),在出境口岸边检站办理分团手续。

      中国沿海省份全面实施邮轮入境15天免签

      自2024年5月15日起,中国沿海省份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乘坐邮轮并经由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2人及以上),可从中国沿海所有邮轮口岸(包括天津、辽宁大连、上海、江苏连云港、浙江温州和舟山、福建厦门、山东青岛、广东广州和深圳、广西北海、海南海口和三亚等13个城市的邮轮口岸)免办签证整团入境停留不超过15天。旅游团须随同一邮轮前往下一港,直至本次邮轮出境,活动范围为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北京市。

      同时,大连、连云港、温州、舟山、广州、深圳、北海等地的7个邮轮口岸新增为54国人员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口岸,方便外籍旅客乘坐邮轮从上述口岸中转离境

      ■常见问题解答

      问:邮轮入境免签政策已在上海试点。请问相较于之前的试点政策,本次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有哪些突破?

      答:与在上海试点政策相比,本次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邮轮入境口岸更灵活。上海试点政策仅限邮轮自上海单一口岸入境,允许在沿海省区市旅游。这次将邮轮入境口岸扩展到沿海所有邮轮口岸,便于邮轮来华多点入境。二是停留范围更大。上海试点政策停留范围仅为沿海省区市邮轮靠泊港口所在城市及周边城市和北京市,这次将旅游团活动范围扩展为全国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北京市。三是政策协同更高效。

      问:将7个邮轮口岸新增为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口岸。请问能否解读一下该政策的具体内容。

      答:外籍旅客除随团适用邮轮免签政策入境旅游外,我国单方面免签国家和与我国普通护照互免国家人员可乘邮轮入境适用相关免签政策。同时,符合我国过境免签政策的外国人也可乘坐邮轮在我国短期停留后过境。目前,我国沿海省份均实施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口岸以航空口岸为主,此次涉及的13个邮轮口岸中,大连、连云港、温州、舟山、广州、深圳、北海等地的7个邮轮口岸此前尚未纳入过境免签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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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海南入境30天免签

      自2018年5月1日起,中国海南省实施59国人员入境免签30天政策。

      以下59国公民:

欧洲申根签证协议国家(26个):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克罗地亚、挪威
欧洲其他国家(14个):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波黑、黑山、北马其顿、阿尔巴尼亚、摩纳哥、白俄罗斯
美洲国家(6个):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
大洋洲国家(2个):澳大利亚、新西兰
亚洲国家(11个):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马来西亚、泰国、哈萨克斯坦、菲律宾、印度尼西亚

      持普通护照通过境内旅行社邀请接待、单位邀请接待或自行申报等方式,由海南所有对外开放口岸免签入境出境,活动范围为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

      自2024年2月9日起,扩大部分国家人员免签入境海南事由,允许59国人员因商贸、访问、探亲、医疗、会展、体育竞技等需要(工作、学习事由除外)免签入境海南停留不超过30天。入出境口岸为国家设于海南省的所有对外开放口岸(海口美兰机场、三亚凤凰机场、洋浦港、海口港、清澜港、八所港、三亚港,及琼海博鳌机场临时对外开放期),活动范围为海南省行政区域(符合与我国签署互免签证协定的从其规定),停留计算时间自入境次日零时起算。之前实施的上述国家人员入境海南旅游免签30天的政策继续有效。

      法律义务和责任

      按时办理住宿登记。

      免签人员在海南省内旅馆住宿,应向入住旅馆提供护照办理住宿登记;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住宿,应当在入住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

      按规定的期限停居留。

      免签人员应当在免签期限届满前离境。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不得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并应当在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届满前离境。停留期间不得逾期滞留海南或未经批准前往中国境内其他地区。

      ■常见问题解答

      问:免签入境外国人入境海南后要前往中国其他地区或超过免签停留时间在海南继续停留,该怎么办?

      答:前往中国其他地区前需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签证,超过免签停留时间在海南继续停留,需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停留许可。

      如有正当合理事由需延长在海南停留期,或离开海南前往中国境内其他地区,应在停留期限届满前7个工作日内向海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外国人签证证件。

      办理签证地点:住宿在海口、三亚、洋浦、文昌、琼海、澄迈市(县)的59国游客可在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市县游客需前往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问:对于新加坡、泰国等既适用海南免签政策也适用双边互免签证政策的9个国家的外国人,在入境海南时应使用哪个政策?

      答:符合与我国签署互免签证协定的从其规定。

      问:59个国家外国人在使用海南免签政策入境时,可否先去中国境内其他地区后再来海南?

      答:海南免签入境政策须从海南对外开放口岸入境,即须从海南对外开放口岸办理入境手续,如从中国其他对外开放口岸办理入境手续后再来海南则无法使用海南免签政策。59国游客如从无直达海南国际航线的国家(地区)出发,可通过中国港澳台地区的中转航线免签入境海南。

      如有需要,请进一步咨询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政务服务平台24小时服务热线:+86-12367(提供中文普通话、广东话和英语服务)。

四、其他免签情形

  (一)持外国人居留许可

      持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许可者可免签入境。

      赴华学习、任职、就业、家庭团聚、长期探亲的外国人和常驻外国记者,入境后必须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手续。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外国人可在华居留并多次出入境,无需另行办理签证。

      如有需要,请进一步咨询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政务服务平台24小时服务热线:+86-12367(提供中文普通话、广东话和英语服务)。

  (二)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者可免签入境。

      如有需要,请进一步咨询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政务服务平台24小时服务热线:+86-12367(提供中文普通话、广东话和英语服务)。

  (三)持APEC商务旅行卡

      持有效的APEC商务旅行卡者可免签入境(APEC虚拟卡持卡人自2023年5月1日起可免签入境)。

五、口岸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出于人道原因需要紧急入境,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或者具有其他紧急入境需要并持有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的证明材料的外国人,可以在国务院批准办理口岸签证业务的口岸,向公安部委托的口岸签证机关(以下简称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口岸签证。旅行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入境旅游的,可以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团体旅游签证。

   外国人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按照口岸签证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从申请签证的口岸入境。口岸签证机关签发的签证一次入境有效,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常见问题解答

   问:中国的口岸签证是常说的“落地签”吗?哪些口岸可以办理“口岸签证”?

   答:中国口岸签证与有些国家“落地签”类似,是办理签证的一种“方式”或者说“途径”,而不是像“商务签证”“旅游签证”等是签证的一个种类。无论是口岸签证还是“落地签”,各国都依据各自法律设定相应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持普通护照外籍人员有紧急入境需要、来不及在驻外使领馆办妥来华签证的,可申办口岸签证入境。外籍人员申办口岸签证,可由本人或邀请单位提前向口岸签证机关提出申请,或在抵达口岸后现场向口岸签证机关提出申请。为便利申请人顺畅办理口岸签证,避免申请人在抵达口岸后因具有法定不予签发签证、法定不准入境等情形,无法获批口岸签证入境,影响行程安排、增加经济时间成本,建议外籍人员提前向拟入境地口岸签证机关预申报,经口岸签证机关初步审核同意后再抵达口岸办理签证。外国旅游团申办口岸签证的,应由负责组织接待的境内旅行社提前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

   截至目前,中国在国际航线较多、外籍人员入境量较大的口岸均已开展口岸签证业务,覆盖全国72个城市的99个对外开放口岸(主要口岸签证机关及联系方式可在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查询)。

   问:哪些“急需来华”情形可以申办中国口岸签证?

   答:持普通护照外籍人员有急需来华从事商贸合作、访问交流、投资创业、探望亲属及私人事务等事由,或因来华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等人道原因,来不及在驻外使领馆办妥签证的,可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口岸签证。

   问:申办中国口岸签证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外籍人员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口岸签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证明紧急来华事由的相关材料,经批准后从申请签证的口岸入境。例如,入境从事紧急商务活动的,需提交邀请单位出具的说明商务目的、紧急情形、主要行程安排的邀请函件及紧急情形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可向拟入境地口岸签证机关咨询。

   问:在华外籍人员可以就近办理签证延期换发补发的签证种类有哪些?

   答:短期来华从事商贸合作、访问交流、投资创业、探望亲属、观光旅游及处理私人事务等非外交、公务活动的外籍人员,有正当合理事由需继续在华停留的,可就近就便向停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商贸(M字)签证、访问(F字)签证、短期私人事务(S2字)签证、短期探亲(Q2字)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以及旅游(L字)签证的延期、补发。

   问:如何办理口岸团体旅游签证?

   答:2人及以上的外国旅游团办理口岸团体旅游签证,须由负责组织、接待的境内旅行社提前向口岸签证机关提交邀请函件、人员名单以及旅行接待计划等证明材料。旅游团可以从中国所有对外开放口岸入境、出境。

   如有需要,请进一步咨询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政务服务平台24小时服务热线:+86-12367(提供中文普通话、广东话和英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