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 中国驻外使领馆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中国驻外使领馆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主要条件包括:
(一)驻在国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
(二)婚姻当事人双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三)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在该使领馆缔结;
(四)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使领馆申请协议离婚;
(五)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发布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
中国驻外使领馆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主要条件包括:
(一)驻在国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
(二)婚姻当事人双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三)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在该使领馆缔结;
(四)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使领馆申请协议离婚;
(五)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处理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