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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中国户籍的申请流程和材料

注销中国户籍的申请流程和材料

发布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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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一些高净值人群为了更好的生活质量会选择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别国国籍。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注销中国户籍的操作,那么注销中国户籍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分别是什么呢?中创侨智的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一、 户口需要注销的情况

1. 中国公民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

2. 中国公民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在国外定居的。

二、 户口注销流程

1. 申请《注销户口通知》

(1)申请方式:需要由本人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父(母)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提交出生证(或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定文件)和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如父母离异的,须由小孩的法定监护人到场申请,提交出生证(或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定文件)、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或证明子女抚养权的法定文件)和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申请材料:

1. 填写《注销户口通知申请表》并粘贴2寸彩色近照一张;

2.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若没有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3. 以原户籍身份所办的中国出入境证件原件;

4. 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取得《注销户口通知》后,前往派出所进行户口注销

(1)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属集体户人员不需提供首页);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收缴原证);

3.在国外未入籍或无居留权,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提供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收原件)和公安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4.在国外已入籍或有居留权,提供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收原件);

5.在香港、澳门地区未取得合法身份,现出入境管理部门已批准单程前往定居的,提供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核原件 ,收复印件);

6.以探亲、旅游、商务、公务等非定居事宜出境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已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提供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收原件)或《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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