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来华签证费的通知
为便利中外人员往来,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驻以色列使馆对赴华签证规费进行调减。调减后的签证规费如下:
护照种类 | 服务费 |
以色列国民护照 | 无论签证种类、有效期和次数,统一收费75谢克 |
美国 | 无论签证种类、有效期和次数,统一收费510谢克 |
巴基斯坦 | 免费 |
罗马尼亚 | 一次收费225谢克,两次收费300谢克,多次收费450谢克 |
加拿大 | 无论签证种类、有效期和次数,统一收费240谢克 |
塞尔维亚 | 无论签证种类、有效期和次数,统一收费7.5谢克 |
马尔代夫 | 免费 |
阿根廷 | 无论签证种类、有效期和次数,统一收费398谢克 |
巴西 | 无论签证种类、有效期和次数,统一收费375谢克 |
巴拿马 | 无论签证种类、有效期和次数,统一收费161谢克 |
其他非驻在国 | 一次收费113谢克,两次收费173谢克,多年多次收费338谢克 |
注:加急费在服务费基础上另外加收100谢克,特急费在服务费基础上另外加收150谢克。
对12月11日前已受理的签证申请,按原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