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工签 | 人才引进 | 永居绿卡 | 政策咨询

>
>
在中国停留证件申请指南

在中国停留证件申请指南

发布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

目录

外国人在中国停留期间需要办理停留证件,那么有哪些情况下需要申请呢?

按照规定,外国人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停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停留证件:一是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因非外交、公务事由需要超过免签期限继续停留的;二是外国船员及其家属需要离开船舶停靠港口所在城市的;三是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且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四是外国人居留事由终止因人道原因需继续停留的;五是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需要在中国停留的;六是需办理停留证件的其他情形。申请停留证件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首先,申请办理停留证件时,需要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面谈;如果是未满16周岁或者年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申请人,以及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邀请单位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申请人,则可由申请人的邀请单位(人)代办。对于代办的申请,受理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要求面见申请人,并对申请人进行询问。

其次,申请停留证件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本次入境的签证证件,本次入境章的复印件。如果未进行国籍认定,未满18周岁的儿童持外国护照首次申请签证证件的,还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此外,需要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资料,例如与停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海员证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船舶代理公司的担保函件、已确定日期的机/车/船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最后,对于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士也可以办理出入境通行证。但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士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及与停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总之,外籍人士在中国需要办理停留证件的情形有六种,申请时需要注意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需要到公安机关进行申请手续和面谈。对于部分申请人来讲,他们可以委托邀请单位代办。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