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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来源:西安市商务局

目录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7日

西安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为推进西安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各项任务的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把握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机遇,充分发挥西安区位优势,完善服务贸易政策和促进体系,不断扩大服务业开放程度,提升服务业便利化水平,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提高西安市服务业国际竞争力、构建现代化开放型经济体系、助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深化,拓展提升。深化服务贸易改革,优化服务贸易发展机制,促进产业与贸易、贸易与投资之间的互动联动。以服务贸易带动服务业发展水平,努力推动西安市服务业迈上新台阶。

2.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加快发展,紧抓推进西咸一体化良好契机,以西咸新区为示范,推动西安市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形成全方位开放格局。

3.坚持创新驱动,加快转型。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以创新驱动战略为引领,培育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高新技术、教育、金融、物流、文化、中医药等相关领域服务贸易发展。

4.坚持错位探索,整体协同。根据西安市发展实际,结合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国际港务区等产业划分,确立服务贸易差异化发展定位。加强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之间的横向联系,步调一致,整体推进,发挥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国际港务区陆港优势和西咸新区空港优势的整体协同和优势互补,形成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相互支撑、协同并进的服务贸易发展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通过全面深化试点,有序推进服务贸易深层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服务业国际化发展步伐,增强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实现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到2023年底,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贸易结构持续优化,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业务占比达到15%。服务质量和竞争力显著提升,重点培育和发展20家以上有影响力的知名服务贸易企业。服务贸易基础建设持续完善,打造8—10家服务贸易集聚发展示范区,推动服务贸易发展提速、比重提高、层次提升。服务业开放程度不断加大,吸引一批国际知名企业在西安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带动服务业转型升级。

(四)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

完成西安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起草修编发布工作,完成商务部122项措施的任务细化分解,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重点服务贸易企业联系机制,加强协调组织和督促,畅通服务贸易企业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渠道,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培育机制,分类组织举办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及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积极推进落实相关任务事项。

第二阶段(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

按照要求持续推进实施各项任务措施,组织举办重点发展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专题培训,加强调研和学习交流,积极探索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路径和方法,形成更多典型案例。

第三阶段(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

在持续推进各项任务措施的基础上进行总结提升,分批次对从事服务贸易经营及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技能专题培训,在全市宣传推广典型案例,促进全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探索完善管理体制

1.强化顶层设计、优化行业管理。完善和强化服务贸易发展统筹协调决策机制,建立西安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等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落实好商务部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举措,研究探索试行更多有利于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举措。加强对全市各区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指导,继续完善重点服务贸易企业联系制度、交流机制和考核督查机制,促进服务贸易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投资政策的相互协调和良性互动。

2.强化制度支撑、推进联动协作。建立完善全市服务贸易发展绩效评价与考核机制。对现行服务贸易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分析,简化审批、优化监管、强化服务,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形成与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相匹配的服务贸易促进、服务和监管制度体系。率先探索建立有利于科学统计、完善政策、优化监管的信息共享机制。

(二)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

3.有序拓展开放领域。借鉴其他服务贸易试点地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重点推动西安市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装备制造类服务、动漫设计服务、文化旅游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中医药服务出口等服务领域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4.探索制度开放路径。坚持要素型开放与制度型开放相结合、开放与监管相协调、准入前与准入后相衔接,从制度层面和重点领域持续发力,提升开放水平。探索建立服务贸易风险预警机制,对文化、物流、医药等重点领域进行长期性、常态化跟踪监测,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防范各种潜在风险,为政府完善政策和企业开展服务贸易提供支持。

5.提升开放发展成效。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利用双边服务贸易合作机制“走出去”“引进来”,进行全球市场网络布局,创建国际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拓展国际市场。

(三)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

6.推进技术流动便利化。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大通关”建设。推动服务贸易相关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简化专有技术、专利跨境转让相关手续,提升跨境交付效率。

7.推进资金流动便利化。探索资金跨境进出便利化,加快推进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跨境使用,推进外汇政策落地实施。

8.推进人员流动便利化。完善外籍工作人员在出入境、定居等方面的便利化措施,建立人才签证与工作许可、工作居留和永久居留的衔接机制。完善“绿色通道”系统,推动外事、人社、公安、科技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压缩审核、签发时限,提高管理服务效率。

9.推动数字营商环境便利化。促进设计服务数字化,打造设计众包平台;加快旅游资源数字化,提供国际化数字旅游服务;推进教育培训数字化,推动在线教育和在线培训出口服务;实现会展形式数字化,线上和线下同步展览。

(四)全面探索创新发展模式

10.推进区域集聚发展。鼓励服务贸易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培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服务贸易示范企业,鼓励搭建项目对接、共性技术、金融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服务贸易产业园区集聚效应,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体制机制灵活的服务贸易园区。

11.拓展新业态、激活新动能。推进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发展和应用。推动服务贸易供给侧改革,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院校开展设计服务,建设并开放设计服务中心。促进“互联网+”文化、旅游、金融、教育、会展、医疗、知识产权等高端服务业的模式创新。

(五)全面探索健全促进体系

12.强化促进平台、优化促进机制。着力打造西安高新区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支撑。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探索建设一批服务贸易境外促进中心,开拓海外市场。

(六)全面探索优化政策体系

13.完善财政政策,助力企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开拓海外服务市场,鼓励新兴服务出口。进一步优化完善现有服务业资金扶持政策,用足用好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资金,重点鼓励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国际市场开拓、龙头企业培育、新兴服务贸易模式探索、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等方向,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实施技术研发、人才引进、职业培训、贸易提升等。

14.强化财税金融支持。鼓励和推动服务贸易企业与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对接合作,拓宽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应服务贸易特点的金融服务。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融资,发展创业投资。优化出口信贷和出口信保政策,运用贸易金融、股权投资等多元化金融工具,加大对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开拓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及公司债等工具开展直接融资。鼓励和支持服务贸易企业使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七)全面探索完善监管模式

15.优化行业监管、加强监管协作、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服务贸易重点联系企业运行监测机制,为政府部门间的协同监管提供技术基础和数据支持,及时监测企业运行情况,防范骗税和骗取补贴的行为。

16.完善服务贸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支持有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企业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无污染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积极开展以企业为单元的保税维修监管模式。

(八)全面探索健全统计体系

17.完善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分析。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区域内服务贸易企业,按照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系统的要求,及时认真填报相关数据。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产业联盟为依托、商务部统计系统平台为支撑,推动市金融工作局与试点区域服务贸易主管单位建立服务贸易数据共享机制,提高服务贸易统计的科学化、精细化。

三、服务贸易重点发展方向

(一)软件和信息技术。重点发展以集成电路、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电子信息产业,包括行业应用软件服务和电子商务、电信管理、大型商业零售、物流管理等领域。扩大面向“一带一路”的大数据、云服务、人工智能服务出口规模。

(二)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与重型装备设计、航空航天产品相关的飞行培训、金融租赁、维修维护、超导和钛合金等新材料设计、精密加工设计、通信智能设计、集成电路和软件设计等尖端工业设计服务门类。

(三)文化旅游服务。重点发展影视传媒、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手机娱乐、数字文化、广告策划等高附加值文化创意产业,做大做强西安影视、仿唐乐舞、秦腔等特色品牌。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简化外资旅行社审批及人员出入境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鼓励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影视创作、数字出版等文化服务出口。

(四)会展物流服务。充分利用丝博会、欧亚经济论坛等平台,策划实施一批有国际影响的会展项目。发挥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的区位优势和第五航权的作用,积极发展现代商贸物流方案设计、配送网络规划、物流管理咨询、物流技术设备选配、实施供应链伙伴管理、供应链集成、供应链流程管理等全程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五)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发展中医药教育培训、医疗体验、健康旅游活动。鼓励西安市中医药机构在海外设立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养生康复中心、产品研发中心等,大力推广中医药文化服务和产品。

(六)国际教育服务。大力发展国际教育交流、中外合作办学、留学服务和国际互联网教育。支持发展“互联网+教育”技术,完善外籍教师、专家、技师和留学生的引进便利政策,探索未来无接触教育新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西安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进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工作。按照试点任务和责任分工,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支持政策,研究出台西安市相应政策。加强政府部门能力建设和工作人员技能培训,督促鼓励服务贸易企业积极参与改革创新。

(二)加强财政支持。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扩大投资、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重点项目建设等支持力度。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信贷的支持力度。拓宽服务贸易企业的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加强对服务贸易工作人员、经费等方面的保障。

(三)加强考核督导。定期督促检查,对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促,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定期分析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梳理总结,率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西安经验”。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深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加强对试点实施方案和各项政策的解读,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塑造“西安服务”品牌形象。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