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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外国人可以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

什么情况下,外国人可以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

发布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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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事务类签证/居留许可,顾名思义,就是指外国人因为私人事务事项而进行申请的中国签证类型的一种。但其实,私人事务签证在申请时也被分为很多种类别,下面来和中创侨智小编一起看看吧。

第一种类别是外国人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加注"家政服务"),这种类别常见外籍高层次人才,根据政策:对获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或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港澳台高层次人才,提供个人担保和雇佣合同的,可以为其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申请相应期限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家政服务”)。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须本人亲自办理

2.提交为聘雇家政服务人员购买的境内人身意外保险证明

3.提交雇主出具的经济担保(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境内银行存款冻结证明)

4.提交雇主出具的申请函和聘雇合同

5.提交雇主身份认定证明

第二种类别是外国人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加注”诊疗“),是外国人因身体原因需要在华进行医疗救治。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首次申请(16-60周岁)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可凭相关证明由亲属代办;

2.提交三类甲等以上医院或本市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

第三种类别也是最常见的,是外国人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探亲/私事)类,具体如下:

1.入境探望在本市持居留证件的外国人的配偶、未满18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提供被探望人员出具的说明亲属关系的函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2.探望在本市持私人事务(置房)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还需提交房产证或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入境陪护在本市就医且持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加注“诊疗”)的外国人,提供被陪护人员出具的说明亲属关系的函件、亲属关系证明或医疗机构出具的陪护证明

4.入境处理私人事务的外国人,须提供与其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函件或相关担保

第四种类别是外国人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置房),具体如下:

1.经济担保

2.提交本人名下的房产证或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最后一种类别是外国人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加注“创业”),具体如下:

1.提交个人创新创业申请函,必要时还应提供单位担保函件

2.创新创业期间被所在企业聘雇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以上就是中创侨智小编为大家今天带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