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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斯洛文尼亚大使馆关于申领健康码相关要求的最新通知

驻斯洛文尼亚大使馆关于申领健康码相关要求的最新通知

发布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大使馆

目录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严峻。根据国内最新要求,对健康码申领标准作出如下调整和补充说明,自9月13日零点起执行。  

申领健康码最新通知

  一、关于中资企业员工赴华  

  所有在斯中资企业拟回国人员,在登机前至少提前21天进行隔离闭环管理,并在申领健康码时上传由所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已隔离满21天证明》,该证明须包含申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护照号、国内手机号)、隔离时段和隔离地点。截至9月13日零点,距登机时间不足48小时人员和已进入隔观、闭环管理人员,可按原14天规定申请健康码。如核酸检测阳性或隔观期间出现疑似症状,应立即中止回国安排,其密接人员亦照此办理。  

  二、关于已接种疫苗人员赴华  

  接种人员应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14天后再出行。对2剂或3剂次疫苗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的,或同一天内完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按未接种人员处理。已接种疫苗人员应在申领健康码时将完成接种疫苗相关证明及由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签署的《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见附件1)同其他材料一并上传。  

  三、关于有感染史人员处理办法  

  (一)有感染史人员判定  

   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曾确诊但核酸、IgM抗体、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IgM、IgG抗体阳性除外)。接种非灭活新冠疫苗人员N蛋白IgM血清抗体为阳性,亦视作有感染史人员。  

  (二)有感染史人员如拟向我馆申领健康码,应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馆发送以下材料进行预申请:

        1.本人基本信息、确诊或检测阳性具体情况、康复证明(如有)。

        2.邮件发送前30天内的斯医疗机构出具的肺部CT或X光检查影像学诊断证明(孕妇可不提供)。

        3.邮件发送前3天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两次核酸检测须在我馆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提交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及核酸报告日期均应晚于本人确诊或此前阳性检测报告上的日期。

        4.有感染史人员请勿在检测阳性后立即接种新冠疫苗,务必同我馆联系并通过预审材料后再考虑接种事宜。  

  (三)预审通过后,我馆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进行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当事人需进行14天隔离管理并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2)。  

  (四)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期结束后,如健康状况未出现异常,可按要求进行双检测后申请健康码;如核酸检测为阳性或期间出现疑似症状,应立即中止申领健康码程序并适时就医,待康复后重新向我馆发送材料进行预审。  

     四、申领健康码所需材料清单  

  (一)核酸检测报告  

  (二)血清IgM抗体检测报告  

  (三)护照、身份证、居留证明、签证等身份证明  

  (四)完整行程单(如以自驾、乘坐火车、大巴等方式从斯前往中转地,需在填报时注明离开始发地的时间、交通方式,注意检测采样时间与自始发地出发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8小时)  

  (五)疫苗接种证书和《疫苗接种声明书》(已接种人员)  

  (六)21天隔离证明(限中资企业中国籍员工)  

  (七)自我健康监测表(有感染史人员等)  

  五、请及时关注中转地疫情形势和使领馆发布的申领健康码相关要求,谨慎选择赴华路线,以免增加感染和滞留等风险。  

  其他防疫和申领健康码要求仍按原规定执行。中国驻斯洛文尼亚使馆建议大家仍坚持“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切实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平安。  

  附件: 疫苗接种声明书.pdf
自我健康状况检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