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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科技人才聚集-落实科技人才税收、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政策

一、加快科技人才聚集-落实科技人才税收、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政策

发布来源:秦创原

目录

(二)落实科技人才税收、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政策

6、加大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力度。对年收入超过30 万元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和地方级领军人才,按照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留成市、区部分的相应额度,经审核后予以全额奖励。

【实施细则】

(1)本政策适用于在秦创原总窗口从事科技产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2)参照其个人所得税缴纳的金额地方留成部分(新区、新城两级),按照100%的比例给予奖励;

(3)以上奖励期限3年。

【申报材料】

(1)人才认定证明材料;

(2)人才年收入证明材料。

7、住房补贴分为租赁补贴、购房补贴及公寓配租三类:

人才安居租赁补贴标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6500元/月(财政承担52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1300元/月),最高补贴5年;国家级领军人才5000元/月(财政承担40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1000元/月),最高补贴5年;地方级领军人才3500元/月(财政承担28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7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其中,国内外顶尖人才最高补贴100万元(财政最高承担5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最高补贴70万元(财政最高承担35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最高补贴40万元(财政最高承担20万元)。给予重点龙头企业高管一次性住房补贴,用于鼓励企业总部高层管理人员购买自用住房(限首套),每名高管补贴10万元,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政府人才公寓配租标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公寓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工作5年并取得户籍的产权可赠与个人;国家级领军人才公寓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地方级领军人才公寓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

【实施细则】

(1)本政策适用于经省、市、新区认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以及由省外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参照西安人才认定标准执行补贴政策),且在秦创原总窗口创办企业或参股创办企业以及担任龙头企业高管;

(2)本政策所述重点龙头企业为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内在其所属行业综合排名居全国前20名、各省前10名或各副省级市前5名的企业;

(3)符合以上条件的个人,可申报住房奖补,其中夫妻双方仅可一方申报。

【申报材料】

(1)人才认定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8、子女教育保障。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坚持方便就近原则,可在居住地选择辖区普惠性幼儿园就读。

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其中国内外顶尖人才子女入学,可一次性选择任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领军人才子女入学,可选择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学区学校就读。

9、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研发基地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享受相应安居、医疗、子女就学等政策支持。

【实施细则】

(1)引进人才的子女可选择区内公办学校,或选择国际学校就读,由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优先办理入、转学手续;优先按照个人意愿就近选择区内公办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就读;

(2)由秦创原总窗口发放“绿色一卡通”,新区卫生部门在区内三级甲等医院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就诊、住院;

(3)对持有一卡通人员,可由用人单位每年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因身体需要可在陕西范围内由用人单位安排一次免费疗养。

【申报材料】

人才认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