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工签 | 人才引进 | 永居绿卡 | 政策咨询

>
>
2.投资中国-开放创新的特殊经济区域

2.投资中国-开放创新的特殊经济区域

发布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目录

2.6开放创新的特殊经济区域

2.6.1自由贸易试验区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主要目的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3年8月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截至2020年9月,已逐步扩大到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北京、湖南、安徽等21个自贸试验区,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拓展浙江自贸试验区区域,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自贸试验区信息列表详见附件四)

截至目前,国务院共印发了28个关于自贸试验区的总体方案、深化方案及扩展区域方案,赋予21个自贸试验区3,000多项试点任务,在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形成了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各自贸试验区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率先探索了一批突破性、引领性改革,包括推出了全国第一张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建立了全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账户,启动了全国第一次“证照分离”改革,制定了全国第一张风险防控清单等,有效引领和带动了全国范围的改革开放进程。截至目前,自贸试验区已累计向全国复制推广260项制度创新成果,形成了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果普惠的良好局面。

自贸试验区作为对外开放高地,开放度一直居全国最高水平,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从最初的190条缩短到2020年版的30条,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限制,增强了对外开放的压力测试力度。各自贸试验区均立足各自资源禀赋和要素条件,对产业发展进行了整体规划。目前,各自贸试验区的目标产业集聚度不断提高,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创新成果丰富,对周边辐射带动效果明显。下一步将持续发挥制度创新优势,加快整合完善重点发展行业的产业链,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加速集聚,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更好发挥对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

自贸试验区良好的制度环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加速外向型经济集聚。2019年,18家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约31.9万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6,242家;实际利用外资1,435.5亿元,进出口总额4.6万亿元,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占全国15.2%的外商投资和14.6%的进出口。

2.6.2海南自由贸易港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宣布,“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党中央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决策。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制度设计和分步骤分阶段安排。

在实施贸易自由便利方面。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货物贸易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服务贸易是国际高标准贸易规则的重要内容。开展海关监管制度创新,逐步在全岛建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管理制度,在确保国门安全和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境外货物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自由便利,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要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依法合规推动跨境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在实施投资自由便利方面。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是加快产业集聚的关键因素。要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和外商投资准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要创新完善投资自由制度,推动落实企业设立、经营、注销和破产等各个环节的便利化政策。要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新力。

在实施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方面。资金自由便利进出是国际自由贸易港的重要特征,也是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条件。要以国内现有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建设海南金融对外开放的基础平台。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实行更加便利的跨境投融资政策,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实施。

在实施人员进出自由便利方面。自由便利的人员进出政策是吸引国际各类人才的重要手段。要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需要,针对高端产业人才,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打造人才集聚高地。要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人员自由进出限制,实施更加便利的免签入境措施。要加快推动人才服务管理制度便利化改革,全面提升人才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在实施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方面。高效开放的运输政策是高水平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支撑。要以建设“中国洋浦港”船籍港为契机,加快洋浦开发开放,推动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要进一步放宽空域管制与航路航权限制,试点开放第七航权,鼓励国内外航空公司增加运力投放。要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其他地区间运输、通关能力建设,提升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水平。

在实施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方面。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引领经济增长的先导力量,实现数据充分汇聚和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稳步发展的战略需要。要有序扩大通信资源和业务开放,探索开展国际互联网数据交互试点,积极培育发展数字经济。要创新制度设计,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探索形成既能便利数据流动又能保障安全的有效机制。

在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政策方面。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是更好吸引全球贸易和投资,增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竞争力的客观要求。要积极创造条件,有序推进实施进口商品“零关税”政策,逐步优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策。要结合我国税制改革方向,探索推进简化税制。要强化偷漏税风险识别,严格税收征管,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避免成为“避税天堂”。

在实施有力有效的制度保障方面。为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顺利实施,必须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健全完善法治制度,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要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治理体系。要建立以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营造国际一流的法治环境。

海南自由贸易港官网:http://www.hnftp.gov.cn

2.6.3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自1984年国务院批准在沿海设立首批1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以来,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共计设立国家级经开区218个(其中:东部地区107个,中部地区63个,西部地区48个)。国家级经开区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通过划定专门区域,集中力量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创建符合国际水准的投资环境。通过吸收利用外资,形成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体系,已形成汽车、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主导产业,成为所在城市及周围地区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截至目前,218家国家级经开区地区生产总值和财税收入占全国比重超过10%;工业增加值、进出口总额、利用外资占全国的比重达20%。2019年5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从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完善对内对外合作平台功能、加强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等五方面提出22条支持举措,通过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五)

2.6.4国家级新区

国家级新区是在相关行政区、特殊功能区设立的,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自20世纪90年代初上海浦东新区设立,到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截至目前,国家级新区数量达到19个(其中,东部地区8个,中部地区2个,西部地区6个,东北地区3个)。经过近30年的建设发展,新区数量逐步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创造了新区速度,激发了新区活力,塑造了新区形象。

2019年,国家级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约4.6万亿元,约占全国经济总量的4.6%,形成了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化工、现代服务业等为主的产业体系,在所在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引领示范作用。

201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着力提升关键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高标准推进建设管理等五方面提出支持措施,促进国家级新区努力成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城市建设新标杆。

2.6.5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

边境经济合作区是中国在沿边市(县)设立的,集生产加工和物流、边贸、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经济功能区,是发展沿边特色优势产业、深化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推进沿边开放的重要平台载体。目前,中国共有17个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布在沿边7个省区,2019年工业总产值638亿元,进出口1,382亿元,企业1.5万家,吸纳就业18万人。

跨境经济合作区是中国与毗邻国家在边境区域各自划出一片区域,共同开发、共同建设、共同收益的特殊经济区域。目前,中国已与毗邻国家共建了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等两家跨境经济合作区。

2.6.6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是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增强国际竞争力而建设的。国家高新区以创新为动力,以改革促发展,已经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果丰硕、高新技术企业集中、民营科技企业活跃、创新创业氛围浓厚、金融资源关注并进入的区域。

中国现有169个国家高新区。2019年,国家高新区GDP加总达到12.1万亿元,同比增长9.7%,比全国GDP增速高出3.6个百分点;GDP总额占全国GDP的比重为12.3%,较上年提升0.3个百分点。

2019年,高新区集聚了全国70%以上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拥有省级及以上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1,085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639家,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912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81,000家。

2.6.7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国关境内、赋予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55个,其中综合保税区134个,保税港区8个,保税物流园区1个,保税区9个,出口加工区1个,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1个,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1个。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已发展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先行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集聚区,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对外贸易和扩大就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值5.52万亿元,同比增长7.17%,进出口增速高于全国外贸增幅3.77个百分点,占全国外贸进出口值的17.49%。

2.6.8附件四:自贸试验区信息列表

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http://zmqgs.mofom.gov.cn

·           上海自贸试验区(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www.china-shftz.gov.cn/Homepage.aspx

·           广东自贸试验区(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ftz.gd.gov.cn/

·           天津自贸试验区(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www.china-tjftz.gov.cn/html/cntjzymyqn/portal/index/index.htm

·           福建自贸试验区(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www.china-fjftz.gov.cn/

·           辽宁自贸试验区(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www.china-lnftz.gov.cn/cn/

·           浙江自贸试验区(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china-zsftz.zhoushan.gov.cn/

·           河南自贸试验区(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www.china-hnftz.gov.cn/

·           湖北自贸试验区(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s://www.china-hbftz.gov.cn/index.html

·           重庆自贸试验区(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www.liangjiang.gov.cn/2017/cqzmq.htm

·           四川自贸试验区(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www.scftz.gov.cn/

·           陕西自贸试验区(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www.shanxi.gov.cn/zw/zfcbw/zfgb/2017nzfgb_17000/201720d0q__1720/szfbgtwj/201710/t20171027_344765.shtml

·           海南自贸试验区(2018年10月16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www.hainan.gov.cn/hn/zt/szrdl/zymyq/

·           山东自贸试验区(2019年8月2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ftz.sdcom.gov.cn/

·           江苏自贸试验区(2019年8月2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www.zgjssw.gov.cn/yaowen/201908/t20190831_6317907.shtml

·           广西自贸试验区(2019年8月2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gxftz.gxzf.gov.cn/

·           河北自贸试验区(2019年8月2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ftz.hebei.gov.cn/

·           云南自贸试验区(2019年8月2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yunnan.ynmaker.com/

·           黑龙江自贸试验区(2019年8月2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8/26/content_5424522.htm

·           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2019年8月6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详情请见:https://www.lgxc.gov.cn/index.html

·           北京自贸试验区(2020年9月2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联系电话:010-55579510

·           湖南自贸试验区(2020年9月2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联系电话:0731-82287208

·           安徽自贸试验区(2020年9月2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

联系电话:0551-63540088

2.6.9附件五: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方式

http://fdi.mofcom.gov.cn/come-newzonghe.html?parentId=117&name=%E5%BC%80%E6%94%BE%E5%88%9B%E6%96%B0%E7%9A%84%E7%89%B9%E6%AE%8A%E7%BB%8F%E6%B5%8E%E5%8C%BA%E5%9F%9F&comeI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