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国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投 诉 中 心
National Center for Complaints of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s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投 诉 案 件 终 结 通 知 书
根据我中心 202X 年 X 月 X 日收到你方提交的投诉材料(见后附材料清单), 经审查,该投诉事项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第 20 条第 1 款第 X 项 关于案件终结情形的规定;或第 20 条第 2 款规定的,视同投诉人书面撤回投诉 的情形,因此我中心依规作出案件终结通知,案件材料恕不退回。
案件登记号:
受理日期:
投诉人:
投诉事项:
处理结果:
终结理由:
经核实,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确认收到文件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书 每份页数:XX 页 文件份数:XX 份
2.外商投资企业或投资人资质证明 每份页数:XX 页 文件份数:XX 份
3.代理委托书 每份页数:XX 页 文件份数:XX 份
4.……
1. 纸件投诉,材料请寄:100710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 28 号 1 号楼 3 层 电话: 010-64404523
2. 网上投诉,除另有规定,应通过电子邮箱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到 fiecomplaint@fd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