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国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投 诉 中 心
National Center for Complaints of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s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投 诉 案 件 不 予 受 理 通 知 书
根据我中心 202X 年 X 月 X 日收到你方提交的投诉材料(见后附材料清单), 经审查,该投诉事项不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第 2 条关于(投诉人、 投诉事项、投诉机构)的规定;或不符合第 4 条关于投诉人(未如实反映投诉事 实、提供虚假证据、不积极协助投诉处理工作)的规定;或不符合第 6 条关于我 中心受理投诉事项范围的规定,或存在第 14 条第 1 款第 X 项规定的不予受理情 形,因此我中心依规作出不予受理的通知,案件材料恕不退回。
案件登记号:
受理日期:
投诉人:
投诉事项:
受理结果:
不予受理理由:
经核实,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确认收到文件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书 每份页数:XX 页 文件份数:XX 份
2.外商投资企业或投资人资质证明 每份页数:XX 页 文件份数:XX 份
3.……
1. 纸件投诉,材料请寄:100710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 28 号 1 号楼 3 层 电话: 010-64404523
2. 网上投诉,除另有规定,应通过电子邮箱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到 fiecomplaint@fd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