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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人才引进计划-成都市:金沙友谊奖

国内人才引进计划-成都市:金沙友谊奖

发布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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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四届“金沙友谊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吸引更多优秀外国专家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助推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依据科技部(国家外专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举办成都市第四届“金沙友谊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在我市行政地域内工作,遵守我国法律,无违法行为记录,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的外国专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金沙友谊奖:

(一)在我市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工作中,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开展重大技术革新,在基础与应用研究、关键技术研发上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二)在我市“5+5+1”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中,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行业专家,在经济转型升级、技术研发、工艺改进、管理优化、带动创新创业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三)围绕我市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在生态环境、医疗健康、科技与文化融合、公园城市建设、现代农业等社会发展领域,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四)在我市深入实施国际化城市建设、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和融入“一带一路”行动中,致力于促进城市对外交流合作,支持成都改革开放作出了积极贡献的外国专家。

已获得往届金沙友谊奖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流程

(一)申报。外国专家所在用人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在征求外国专家本人同意后,填写《金沙友谊奖推荐表》,报所在地区(市)县科技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审核。区(市)县科技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统一报请所在区(市)县政府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市外专局);市属单位直接报请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市外专局);中央、省属驻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直接报市科技局(市外专局)。

(三)评审。市科技局(市外专局)委托成都市科技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建议人选,由市科技局(市外专局)确定建议人选。

(四)公示。建议人选名单在《成都日报》和市科技局(市外专局)网站上公示7日。

(五)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政府审定。

三、授予形式

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文件,授予获评人员“金沙友谊奖”称号。根据新冠疫情发展状况,择时举办成都市第四届“金沙友谊奖”授予会。

四、推荐时限

请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金沙友谊奖推荐表》纸质材料(电子档请发至邮箱:272336881@qq.com)一式一份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外国专家局)。

表格电子档可登录网站下载:成都市科技局(市外国专家局)官方网站:http://cdst.chengdu.gov.cn/

联系人:张 曦  王 娓

联系电话:028-61888212、61888309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A座5楼511号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外国专家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