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相关规定
二、受理范围
(一)我市党政机关和在我市依法登记的法人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邀请与本单位有实质业务往来的外国籍人员来华,需申办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核实单。
(二)我市居民,因个人需要,邀请外国籍人员来华,需申办外国人员来华签证邀请函核实单。
注:邀请主体请事先确认,被邀请人在中国驻外国使领馆申办来华签证时,是否需要提交邀请函审核单。
三、受理单位信息
名称:南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大楼南四楼
四、申办程序
(一)电脑填写并正反打印《南昌市邀请外国人员来华申请、审批表》,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详见《南昌市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核实单申办材料清单》,一式三份),分别到南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和申报单位所在县区外办、开发区(新区)招商局办理审核事宜,并由出入境管理支队及县区、开发区在《南昌市邀请外国人员来华申请、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出入境管理支队及县区、开发区在审核过程中,可能要求申报单位提供清单之外的其他材料,具体请以出入境管理支队及县区、开发区要求为准)
(二)持办妥的《南昌市邀请外国人员来华申请、审批表》及相关申请材料(1份)前往南昌市外办办理审核事宜。经市外办审核并转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外办核发《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核实单》。
五、行政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