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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

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

发布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目录

基本情况

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是代表中国政府在世界贸易组织(WTO)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代表中国政府处理与WTO秘书处及WTO成员常驻日内瓦代表机构之间的日常事务;参加WTO各机构在日内瓦总部举行的各类会议和磋商;根据授权,负责与WTO其他成员及其常驻日内瓦代表机构进行多、双边谈判、交涉和磋商;跟踪和审议其他成员贸易政策及其对WTO各个协定的执行情况;跟踪WTO法律框架发展动向;配合国内主管部门处理中国同其他成员的贸易争端;从事与多边贸易体制有关重要问题的调研,向国内提供有关信息、综合分析及建议,供主管部门决策时参考;承担中国政府交办的与WTO其他事务相关的各项任务。

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于2002年1月28日在瑞士日内瓦正式挂牌,并开始代表中国政府行使职能。常驻代表团自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已经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国内各行业积极利用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迎接各种挑战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常驻代表团将继续保持并发展同国际社会的广泛联系,在WTO框架下开展与各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的合作与交流,为服务于中国深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为捍卫和发展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为多边贸易体制的改善与加强以及世界经济的健康发展与繁荣,而不懈地努力工作,决不辜负中国政府和人民的重托。

主要职能

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是代表中国政府在世贸组织中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常设机构。

1、代表中国政府处理与世贸组织秘书处及其它成员常驻日内瓦代表机构之间的日常事务;

2、参加世贸组织各机构举行的各类会议和磋商;

3、与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及其常驻日内瓦代表机构进行多双边谈判、交涉和磋商;

4、跟踪和审议其他成员贸易政策及其对世贸组织协定的执行;

5、跟踪和参与有关国家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

6、跟踪世贸组织法律及规则的发展动向;

7、配合国内主管部门处理中国同其他成员的贸易争端;

8、从事与多边贸易体制有关重要问题的调研,向国内提供相关信息、分析及建议;

9、完成中国政府交付的其它相关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代  表:李成钢大使(Li Chenggang)

地  址:228, ROUTE DE LAUSANNE, 1292 CHAMBESY, GENEVA, SWITZERLAND

电  话:+41-22-9097615

传  真:+41-22-9097699

网  址:http://wto.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