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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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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与决定。研究拟订青岛市外事工作制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市委、市政府对全市需要统筹协调的重要外事事项进行综合归口管理。

      (二)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或协助处理本市重大涉外事务。审理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

      (三)在外交部、省外办和市政府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归口审批、审核因公出国任务批件和邀请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有关事宜;负责为本市和中央、省驻青单位因公出国人员颁发护照、申办签证。负责因公出境人员的审批、发证和签注工作。负责以青岛市名义举办的国际性活动的报批和邀请事务。

      (四)了解和检查全市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市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报告。

      (五)负责外国驻青领事机构的管理和交涉事宜;统筹安排和管理我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管理为驻青外国领事馆服务的机构。

      (六)负责外国记者对市领导采访和外国记者跨区市、跨部门、跨行业采访的协调工作;负责受理临时来青外国记者的签证电申请;管理我市外国新闻机构雇员。

      (七)管理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合作关系城市、友好区(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有关工作;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八)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和协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重要外事活动。

      (九)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宜;协助我国驻外领事机构处理有关领事保护案件。

      (十)负责对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总结交流全市外事工作经验;组织外事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

      (十一)认真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二)负责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制订有关外事礼宾工作规定,协调指导全市外事礼宾工作。

      (十四)配合有关部门对我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进行规范提升。

      (十五)负责驻青部队外事活动的协调及服务。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公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11楼    传真:0532-85912623

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公网址:http://fao.qingda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