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工签 | 人才引进 | 永居绿卡 | 政策咨询

>
>
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我省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工作规划;检查全省对外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协调全省各部门的外事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开展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的调研,促进对外经贸、科技、文化、教育等合作交流。

(三)负责外国驻陕领事机构的日常管理及相关领事业务,协调做好领事保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口岸涉外事宜。

(四)统筹安排省级领导的外事活动;承办邀请外国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审核审批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有关事项并办理相关手续;组织接待来我省访问的重要外宾和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五)办理来陕的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有关事务;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负责反恐工作中的涉外事项;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涉外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

(六)承办在我省召开的国际会议审核工作;了解和监督我省因公出国人员的涉外活动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七)负责指导对全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培训;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对外宣传和群众外事教育工作。

(八)指导各市(区)和省级各部门外事工作;承办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陕活动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贯彻执行侨务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省侨务事业发展的规划;开展侨务政策的宣传并监督检查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十)指导全省侨务经济工作,扶持侨资、侨眷企事业的发展;负责侨资和侨字号企业的认证;办理海外侨胞公益捐赠;开展海外侨胞、外籍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和侨务工作组团出访,友好交流。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华侨、归侨、侨眷出入境的有关政策;负责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负责华侨来陕定居和归侨身份审核工作。

(十三)负责侨务系统队伍建设;指导市、县政府做好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我省与港澳在经济、科教、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和官方联系;负责处理本省涉港澳的重大或突发性事件。

(十五)负责港澳重要客人来陕接待和因公赴港澳人员的审批工作;参与对在陕港澳中资机构的管理。承办国务院港澳办交付的各项任务。

(十六)办理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对外友好协会主要职责

省对外友好协会是省委领导下的省级人民团体,与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实行统一设置、统一管理的体制。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民间外交的方针政策通过民间交往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和我省外事工作,推动和发展我省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交流关系。

2、负责联系世界各国对华友好团体和友好人士,建立和发展陕西人民同世界人民之间的友谊和相互了解。

3、通过民间渠道,开展同世界各国的经济、科技和人才等交流活动,为省内有关单位牵线搭桥,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4、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派出和接待民间文化演出团体和展览组织以及文化界人士,推动中外交流事业。

5、受省政府委托,协调管理我省及所属城市与外国的省(州)及相应的城市互相结为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的工作,促进我省经济、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

6、负责接待全国友协、各省(市、区)友协安排来陕访问的外国代表团(组)和友好人士;负责以省对外友协名义邀请的外国友好组织和友好人士的接待工作。

7、受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协调大型对外友好活动。

8、开展纪念有关国际名人和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的国际友人的活动。

9、指导全省各市友协的业务工作。

10、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全国友协交办的其它事宜。

网址 : http://www.sxfa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