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工签 | 人才引进 | 永居绿卡 | 政策咨询

>
>
西安市商务局

西安市商务局

发布来源:西安市商务局

目录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9〕2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西安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加挂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管理委员会牌子。

第三条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市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自由贸易试验区、口岸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内贸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依法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四)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应急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商务综合执法,强化市场监管;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培育限上商贸企业,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五)拟订全市外贸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对外贸易因公出国(境)商务团组的审查上报和相关监管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依法监督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依法负责技术贸易的进出口管理;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组织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的规划、政策。

(七)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等,拟订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对外劳务合作人员的权益保护,依法对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实施备案登记,牵头负责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负责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推动我市与其他地区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实施对外援助工作,接受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等合作业务。

(八)拟订全市口岸发展规划,负责口岸功能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电子口岸和口岸信息化建设;完善拓展口岸服务功能,组织协调口岸与其他省市口岸“大通关”、口岸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九)承担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拟订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建设和管理;组织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研究出台自贸试验区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等改革政策,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活动。

(十)拟订全市会展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发展会展经济,牵头负责在我市举办的重大会展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对全市会展业实施行业管理、监督指导。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办公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6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710007

值班电话:029-86786503

传真:029-86786534

网站地址:http://xasswj.x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