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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签证-(停留签证)T字签证

中国签证-(停留签证)T字签证

发布来源: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目录

一、申请条件

外国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停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停留证件:

(一)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因非外交、公务事由需要超过免签期限继续停留的;

(二)外国船员及其家属需要离开船舶停靠港口所在城市的;

(三)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且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

(四)外国人居留事由终止因人道原因需继续停留的;

(五)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需要在中国停留的;

(六)需办理停留证件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方式

需要申请人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面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申请人的邀请单位(人)代办: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年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

(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

(三)邀请单位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对于代办的申请,受理机关认为必要时可要求面见申请人,并对申请人进行询问。

三、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彩色照片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二)提交有效的《广东省外国人签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三)提交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本次入境的签证证件、本次入境章的复印件;

(四)为进行国籍认定,未满18周岁的儿童持外国护照首次在粤申请签证证件的,需提交本人出生证,外籍父母的外国护照等证件复印件;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中国籍的,提交父母中国护照及在居住国获得永久居留权等证件的复印件。经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入境通行证。

(五)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资料:

1、免签入境的还需提供与停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2、船员及其家属还需提供海员证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船舶代理公司的担保函件,已确定日期的机(车、船)票或其他与停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3、在国内退籍的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及与停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4、居留事由终止的提供居留证件及居留事由终止的证明(如工作结束的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学习结束的提供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学习结束的证明等);

5、新生儿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及父母双方的外国护照及有效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