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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来源: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目录

职责职能

一、《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渝委办发﹝2019﹞45号)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不再挂重庆市粮食局牌子。

职责调整

(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商业保理、租赁、典当管理职责,划转至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二)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有关粮食方面的管理职责,划转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职责,划转至重庆市招商投资促进局。

(四)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监督指导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国际招投标活动职责,划转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五)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有关反垄断职责,划转至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管理职责,划转至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七)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拟订实施国际物流发展规划及促进政策、统筹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工作、培育国际物流市场主体和物流服务品牌、推进全市国际物流行业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全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等职责,划转至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配合做好与商务部的衔接工作。

(八)重庆市蚕业管理总站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九)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相关工作由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处、自贸试验区统筹指导处、自贸试验区运行促进处承担。

(十)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承担重庆市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

(十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31号)

(一)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本市商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根据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拟订本市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拟订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发展;牵头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指导本市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

(三)促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本市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推动总部贸易、转口贸易发展;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出口基地建设。

(四)推动全市服务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服务外包发展;指导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工作。

(五)指导本市外商投资工作,组织拟订改善投资环境的措施;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协同推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指导全市开发区外资引进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按照权限负责本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变更等事项的核准和申报工作;指导办理外商投诉工作。

(六)负责实施本市“走出去”战略;组织本市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工作;推进本市企业国际产能合作;指导本市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管理对外援助业务。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经贸规划、政策及管理规定,负责本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工作。

(八)负责市长顾问团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和商务顾问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商贸出国(境)团组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市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布局;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商贸流通方式发展。

(十)拟订和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开展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贸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职责,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本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拟订本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商贸服务业法规草案、标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发布商贸服务行业发展导向,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推进本市商贸领域品牌建设。

(十二)负责推进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负责商贸行业管理,促进商贸企业发展;负责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

(十三)负责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四)拟订会展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会展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优化会展行业环境;组织实施境内外大型经贸展览活动,指导和支持品牌展会发展。

(十五)负责本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六)拟订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计划,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市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和应急调控、军粮供应管理的责任。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研究和制定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等政策并指导实施;具体协调国家、市级有关部门及各片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事务;承担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址 : http://sww.cq.gov.cn/